陳斐娟臉書嗆劉建國「愛情騙子」遭求償50萬 劉二審再敗

▲被稱「愛情騙子」,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求償再敗訴。(圖/記者許展溢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立委劉建國不滿節目主持人陳斐娟臉書上,公開說「劉建國是愛情騙子」而預告節目內容,提出民事訴訟,求償50萬元。一審判決劉建國敗訴,劉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24日二審再度判決劉建國敗訴,可上訴。

新北市議員李婉鈺,2016年5月間在臉書po出自己與劉建國的「牀照」,引發熱議。過了幾個月後,當時是三立電視臺「54新觀點」之節目主持人的陳斐娟,在當年10月5日下午6時許,邀請李婉鈺以來賓身分參與錄製節目,並於該節目中訪問李婉鈺與劉建國間之感情內幕。而後陳斐娟在自己的「阿娟的FreeStyle-主持人陳斐娟」臉書粉專頁中,PO出「獨爆:劉建國其實是愛情騙子」的節目預告內容。

對此,劉建國大表不滿,提出民刑事訴訟。刑事部分士林地檢署偵辦,檢方最後以證據不足爲由做出不起訴處分。劉建國再向臺北地院提出民事訴訟,主張自己名譽受損,要求50萬元名譽損失,以及陳斐娟刪除PO文,且在臉書粉專上道歉3日。

法院審理時,陳斐娟拒絕賠償,她答辯,李婉鈺在節目中提到了包括「李婉鈺與劉建國曾論及婚嫁」、「劉建國答應李婉鈺開記者會澄清」等等內容;另外節目錄影前,李婉鈺亦向陳斐娟提及劉建國未依約定召開記者會之事,讓李婉鈺感受遭到欺騙。故此,她纔會以「愛情騙子」形容劉建國。

一審法院採信陳斐娟的說法,判決劉建國敗訴。劉建國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24日二審宣判,仍採信陳斐娟說法,再度判決劉建國敗訴。高院在駁回理由中指出,節目開錄前,李婉鈺接受陳斐娟訪問時,確實提到原約好一起召開記者會澄清2人交往情形,但劉建國卻提早發聲明給記者說2人感情已劃下句點,李婉鈺質疑劉建國爲何要騙她等語。高院因此堪認陳斐娟系聽李婉鈺說遭欺騙之事屬實。而雖然陳斐娟使用「愛情騙子」形容劉建國,即便「貼文用語與李婉鈺之用語並非分毫不差,但與李婉鈺陳述之主要事實(即李婉鈺所稱遭劉建國欺騙部分)尚稱相符,無從認其貼文系惡意侵害上訴人名譽。」所以高院駁回。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