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前賽車手偷摻「生命之水」性侵2女 花260萬逃牢獄

前賽車手及知名汽車烤漆店老闆顧男,用生命之水於110年8月及9月分別灌醉小花及小美后,帶回家性侵,法官考量顧男以與2女用260萬達成和解,依依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判顧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桃園1名顧姓男子曾爲賽車手及知名汽車烤漆店老闆,他於110年8月和小花(化名)到餐酒館用餐時,將烈酒「生命之水」倒進小花的酒杯中,待小花喝醉後,強行撫摸其胸部及下體,又於同年9月以相同手法灌醉小美(化名),強制性交得逞,法官審酌顧男以260萬和小花及小美和解,依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判顧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據判決書指出,桃園市1名顧姓男子於聯誼時認識小花,2人於110年8月相約在餐酒館用餐,顧男趁小花去上廁所時,4度將事先準備之小瓶裝高酒精濃度烈酒「生命之水」加入小花所飲用之酒水中,小花因多次喝下該酒水,整個人成爛醉狀態,顧男請員工將2人載回租屋處後,趁小花昏睡時,違反其意願,強行撫摸小花胸部及下體。

顧男在110年9月幫女友在車廠辦歡送會時,也用同樣手法,將生命之水加在友人小美酒杯中,趁小美喝醉後,將人帶回租屋處性侵,小美雖有所反抗,但仍遭顧男強制性侵得逞。小美和小花酒醒後,發現失身後氣得報警提告。

顧男於警詢時坦承不諱,且他已於111年4月與小美以200萬元達成和解,小美表示願意原諒顧男,又於111年5月小花以60萬元達成調解,小花表示若顧男依約履行調解條件,便原諒顧男,而顧男也於調解期日當庭支付50萬元給小花,目前已償還完畢。

法官認爲顧男不思尊重女性身體及性行爲自主權,先後讓小花、小美服用高濃度酒精,讓小花、小美因酒醉昏睡,神智不清後,強制發生性行爲,考量顧男已取得小花和小美原諒,2人皆同意法院對顧男從輕量刑,故桃園地院法官依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須提供150小時義務勞務,參加3場法治教育,並交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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