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收影響動保 地方無奈回置浪犬

動物收容所執行安樂死有法可據,執法態度卻兩樣情,有的收容所寧可花錢醫治老殘犬貓,也不想揹負安樂死罵名;部分縣市則對患有法定傳染病、重病無法治癒的收容動物執行安樂死,強調是基於動物福利考量,不怕被罵。

新竹縣動保所公告今起回置十七隻浪犬,在網路上引來罵名,質疑政府帶頭棄養。新竹縣動保所長彭正宇說,動物收容空間有限,回置是不得已,也是必要措施,昨其中四隻犬已被領養。

彭正宇無奈表示,中央對於地方動保機關不夠重視,數十年來未提升地方動保機關層級,但動保工作卻都是地方在承擔。若無止盡收容,只會造成收容所容納量難以負荷,進而排擠正常動保工作。

高雄市動保處表示,實務上,收容所多半不敢把狗養死,像高雄就編列醫療費用醫治病狗。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表示,目前兩家動物之家已達飽和紅燈警示,開放民衆認養老殘病動物,性情兇猛、具攻擊性犬隻,透過穩定情緒的保健品、減敏訓練等,逐漸改善性情。暫無執行安樂死需求。

北市動保處統計,近年僅二○二○年執行過人道處理,共三隻犬隻,其中一隻具攻擊性、兩隻重病無法自理。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表示,符合農業部「動物人道處理評估表」結果才做人道安樂死,去年處理七十八隻,主要是感染傳染性疾病的幼犬或因車禍傷重。

花縣府表示,面對動物人道安樂死時,第一線人員確實有壓力,但「有條件人道安樂」及「無條件撲殺」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應客觀討論,若不得已的人道安樂都不被接受,放任動物持續受苦,是否也是另一種形式的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