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完KTV擠電梯起口角 他竟持西瓜刀猛砍對方喊「乎你死」

彰化縣羅姓男子跟友人去KTV唱歌,卻僅因共乘電梯細故,與另一組客人爭執口角,就持西瓜刀猛力揮砍、砍殺對方,遭法官依殺人未遂判處5年4個月有期徒刑。(資料照)

彰化縣26歲羅姓男子去年11月14日和3名友人去KTV歡唱,離開時卻因友人在電梯中與他人一言不合,竟取出機車置物箱的西瓜刀朝對方林男不斷猛力揮砍,造成其左手臂長達28公分傷口,左前胸、右上背部也有6公分以上傷口,當場血流如注噴濺滿地,彰化地院近日審理,依殺人未遂罪判處羅男5年4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羅男與田姓、鄭姓和陳姓等友人當晚相約至北斗鎮「音樂王KTV」歡唱,隔天凌晨2時30分離場時,另一組客人林男等4人也正要離開,雙方人馬共乘電梯一起下樓。

不料電梯下樓過程中,田姓友人與林男因故發生口角爭執,雙方在電梯中互嗆,一出電梯就衝到路邊互相拉扯、叫罵,隨即大打出手;林男友人試圖制止林男進一步起衝突,但與羅男同行的田姓、鄭姓友人卻分持安全帽與店內滅火器與林男對峙。

就在雙方僵峙時,羅男竟獨自走向路旁自己停放機車處,從機車置物箱拿出事先預藏、長達70、80公分的西瓜刀折返現場,隨即快步接近衝向林男,叫囂「乎你死」並朝其背部甚至頭部猛力揮砍西瓜刀。

林男鮮血四濺,大量失血,左側上臂傷口長達28公分、左側前胸壁無異物撕裂傷未穿刺胸腔也有6公分,他迅速轉身面對羅男、出手意圖抓住刀刃,並閃過頭、頸部揮砍,導致右側手部無名指及小指撕裂傷並韌帶斷裂、右側上背部還有9公分開放性傷口,倒地奄奄一息,羅男自知闖下大禍,立即逃離現場,林男緊急送醫急救、治療後,幸無生命危險。

林男清醒後向北斗分局報案提告,強調與羅男素昧平生,林男竟因衝突就想置他於死地,全身都是刀傷,當場失血過多失去意識;檢警找到羅男,將他依殺人未遂罪起訴,羅男矢口否認犯行,強調確實有揮砍2刀,只是想教訓羅男,沒有殺人犯意,但不被法官採信。

法官審酌,被告羅男與告訴人林男素不相識,僅因友人間發生爭端,即持西瓜刀猛力砍殺林男,惡性非輕,難認有何犯罪情狀顯可憫恕之情形,且告訴人身心所受重創,難以彌平;犯後未能坦承全部犯行、多所矯飾,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失,故作如上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