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灘島「一條線」比基尼妹告名醫及媒體求償 二審仍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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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20多歲的林姓女子穿着「一條線」比基尼,在菲律賓長灘島遊走,因此遭菲國警方罰錢,臺灣婦產科名醫鄭丞傑在臉書上評論此事,且電視臺也有相關報導。林女對鄭及電視臺記者等提告各求償60萬元,臺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認定,判林女敗訴。

林女與男友當時在長灘島玩「大冒險」,穿的比基尼幾乎只有一條繩子,勉強遮住3點,當地人發現後,覺得林女「穿着太淫穢」,偷拍傳上網後引發軒然大波,林女因此被菲警關注並挨罰,菲國媒體報導後,引起臺灣社會關注。

林女求償部分,高院認爲,臺灣電視臺記者報導前,已綜合國內外媒體報導內容,始引述馬來鎮警察局長之陳述,業盡合理查證之責,並未不法侵害林女之名譽。

此外,高院指出,鄭男本於其婦產科醫師之經驗,以戲謔之方式,就事件表達吾人應適應時代之變化,爲個人言論及意見之表達,並非對林女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爲,仍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範圍。

高院認爲,鄭的言論沒有逾越一般社會生活所允許之法秩序範圍,鄭的貼文,並非對於林女性騷擾之言行,也未不法侵害上訴人之名譽,判決免賠也不須刊登道歉啓事。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