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富興時代御城小區收“天價”物業費,律師:整改期間可不交費
“物業爲收取高額物業費,在物業服務合同內以頂格標準設置前期物業費額度。”今年9月9日,網友“1yqzf57”在紅網《百姓呼聲》欄目留言,反映長沙富興時代御城小區物業公司每月頂格收取3.98元/平方米的物業費的問題。
對此,開福區東風路街道辦事處立刻展開調查,並通過紅網作出迴應。近日,紅網時刻新聞記者對此事進行多次回訪,確認相關部門已對物業公司進行約談,責令其12月底前完成備案;物業公司已將物業費調整爲3.5元/平方米/月。
網友:“天價”物業費未備案
網友稱,“爲收取高額費用,富興物業一直向業主謊稱備案價未得到批准,實則故意不向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其在未取得發改部門價格備案的情況下,依照收房時強制業主簽署不具備法律效力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和《物業管理條例》,從2021年11月起至今以3.98元/平方米/月的標準收取高額物業費,並違法追繳違約金。”
物業對業主發出的物業費催告函。
此次富興時代御城小區物業被投訴並非偶然,早在2022年11月30日,就有業主在長沙市住建局領導信箱反映其收費不合理的問題。投訴人稱在收房時,被物業要求繳納一年物業費,纔可辦理交房手續,若不預繳一年物業費,物業不給業主鑰匙和房門密碼。
2023年4月,在長沙市住建局公佈的2023年第一季度長沙市物業服務企業“紅黑榜”中,富興時代御城小區物業公司——湖南新富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被列入“黑榜”。
官方:已約談物業,責令其12月底前完成備案
9月20日,開福區東風路街道辦事處在紅網《百姓呼聲》公開回應,稱“富興時代御城物業收取3.98元/平方米/月的情況屬實。開福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於9月13日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該物業向發改部門備案,未完成備案之前停止收費。”
在《責令整改通知書》下發3個月後,記者聯繫投訴網友,網友說:“在官方回覆了投訴帖後,物業還在繼續收費。”
12月1日,記者聯繫了長沙市開福區發展和改革局,瞭解富興物業是否完成備案的相關問題。相關工作人員稱:“收到投訴後,已經約談過富興物業及房地產的相關管理人員,也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後續也督促過富興物業,但是因爲其缺少備案的相關證明材料,導致目前還未完成備案。”“約談時已要求富興物業在今年12月底之前完成備案工作。”
物業:物業費已暫時調整爲3.5元/平方米/月
12月17日,記者致電富興時代御城小區物業公司。一名客服主管告訴記者:“9月30日,開福區政府物業收費備案工作會議上,明確要求未備案的幾家物業於2024年12月在完成備案與降價之間二選一。鑑於我司目前無法達成備案條件,遂選擇降價。經主管領導同意,我司目前將收費標準調爲3.5元/平方米/月,但是此價並非最後的物業費定價。”
富興時代御城物業費調整通知
該主管說:“3.98元/平方米/月的物業費是前期在長沙市住建局的招標備案價格,在2023年2月的時候,我們出過相關通知,3.98元並不是最終的定價,等後期備案完成,會以最終審批標準進行收費,實行多退少補。”
據瞭解,辦理備案需要提供物業承接查驗表,但開福區發改委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富興物業無法提供相關材料。對此該物業人員表示,這是因爲小區地庫目前還未完工,整體項目還未驗收,所以無法提供物業承接查驗表。
關於項目具體的完成時間,工作人員稱:“開發商預計在2025年中旬完成地庫整體驗收,待驗收完成後,物業就會去相關部門辦理備案,整個備案工作預計在2025年下半年完成。不過,最終時間安排仍取決於開發商的整體施工進度。”
律師說法:責令整改期間可不交物業費
物業未進行備案,業主是否需要繳納物業費?
針對這一問題,北京浩天(長沙)事務所韋婉律師認爲,在物業服務合同生效後,雖然物業公司未取得發改部門價格備案,但不影響合同效力。物業按合同提供物業服務,業主仍需繳納物業費。“在已有的裁判案例中,法官不支持業主因物業沒備案就拒交物業費的說法。”
“開福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該物業向發改部門備案,未完成備案之前停止收費。我認爲這是一種處罰,在下達整改通知書後,物業未完成備案的這一期間,業主可以不交物業費。即使後續完成備案,在此期間的物業費也可以不補繳。”韋婉律師如是說。
針對富興物業對未繳納物業費的業主追繳違約金的這一行爲,韋婉律師稱:“如果物業公司按照約定提供了相關的物業服務,那麼物業有權依據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
湖南厚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華彥律師稱,根據《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物業費標準不符合相關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的,業主可拒交。
李華彥律師建議,“對於物業服務企業未備案而收取物業費的行爲,可以向價格主管部門、房地產主管部門投訴、舉報,由物價部門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