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大學性平案 監院促重啓調查推性別友善宿舍

監委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今舉行「跨性別學生校園權益有待提升,教育部如何保障跨性別學生權益調查案」記者會。(張薷攝)

就讀長庚大學的跨性別學生小雯,在2017年就讀長庚大學時,爭取入住女生宿舍,卻遭學務長及總教官以性別歧視言語羞辱。監委調查後指出,該校未妥適考量學生性別認同住宿需求、學校師生輔導學生欠缺多元性別與性別意識,致侵害學生人格權及受教權,顯有疏責,促教育部應督促長庚大學重啓本案性平調查,並積極研處多元性別宿舍空間指引。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6日通過監委葉大華、紀惠容所提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指出,長庚大學於106年9月間發生校園性平事件,跨性別A生於106年9月27日與該校甲師、乙師、時任住宿組組長討論跨性別學生住宿需求時,於該次會議發生甲師、乙師侵害A生人格權之言論。

調查報告提及,A生於甲師、乙師發生侵害A生人格權之言論後,又礙於校方未能依其性別認同安排宿舍,使其需經友人協助輾轉投宿於社團辦公室、他校宿舍及在外租屋,致其身心受創,最後於107年3月後申請休學至今。

調查報告指出,教育部性平會另行認定該校於處理跨性別學生之住宿需求確有行政違失、對甲師之議處應重新覈實審議、請該校檢討乙師對學生興訟之疑義、檢討輔導諮商人員之輔導違失。監委認爲,教育部後續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2條第3項之規定,督促該校性平會就本案尚未查證、未改善事項及新事證重新調查,俾維護該生受教權益。

葉大華指出,A生是跨性別學生(男跨女),且有取得醫師「性別認同障礙症」診斷證明,在入學前已取得3位女同學同意同住一間宿舍,但該校皆未參考專業醫療意見,相關行政主管人員對A生因接受荷爾蒙治療正歷經身心劇變等情亦欠缺理解,仍逕將A生安排入住男宿。

葉大華表示,長庚大學針對教官與學務長不當對待跨性別生的的性平調查結果,僅教官部分認定有性騷擾言論,卻遲至今年3月才確定口頭申誡處分,因此應依據新事證重啓性平調查,追究相關人員疏失。

葉大華也說,教育部應正視跨性別學生諮商及照護資源,並提升教職員對跨性別學生議題的認知及協助多元性別學生的能力,以提供學生性別平等的學習環境;盼重啓調查能還給學生公道,讓學生回到學校。

紀惠容直言,未來10年性別人權是臺灣要跨過門檻,跨性別孩子的性別認同等,有可能保有原有的性別或是想變性等,但在就學就業上有很多困擾、被打壓,這案件可見跨性別學生在住宿上遇到多大困難、教師缺乏性別意識,校方對多元接納需要更多學習。

長庚大學回應,關於此案,當時皆已按照性別平等教育法規進行調查與處理,目前學校學生宿舍是男女分開不同棟(或樓層),並設有多元需求宿舍,未來如果教育部有新的指引或規定,將配合辦理。

教育部表示,將督導長庚大學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行政程序法》等規定,若學生認該法院民事簡易判決系屬對其有利之新事實或新證據,得依法向該校提出申請變更事實認定,由該校重啓調查或重爲決定。

教育部指出,正擬訂「校園性別友善廁所及宿舍設置指引」,其中性別友善廁所之設置內涵爲「設置任何性別者都能使用,且使用時都能感到自在的友善廁所。」將等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大會6月底通過後,作爲補助督導所屬學校新建、整建廁所及宿舍之參考項目,以營造性別友善之校園空間。

教育部進一步表示,正訂定「大專校院學生入住宿舍性別友善處理原則」,6月底通過後,函送各大專校院參考辦理。教育部將持續督導學校透過充分溝通與討論,採取適當、適宜的宿舍設立與管理模式,設置跨性別友善宿舍等設施,積極營造性別友善的校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