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 延長提高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的政策期限

據“長春公積金”微信公衆號消息,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提及,延長提高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的政策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購房所在地在長春市主城區及開發區(不含雙陽區、九臺區),有共同借款人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100萬元,無共同借款人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80萬元。調整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款比例。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貸款額度不超過抵押物價值的80%。支持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餘額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職工及其配偶在長春市行政區域內(鐵路電力繳存職工應在繳存地或工作地)貸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首付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