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觀光局:春遊款項無延遲撥付

針對媒體報導指稱交通部觀光春遊款項撥款慢,導致澎湖業者無法即時覈銷,觀光局對此說明,於4月22日及5月9日收到澎湖縣政府函請覈撥款項後,即依行政程序辦理撥款作業,分別於5月初及5月中旬撥付款項,澄清報導內容不實、並無延遲撥款情況

觀光局表示,春遊專案中央覈撥獎補助金額規畫4~6月由縣市政府依其在地資源特色產業發展或觀光發展需求,提出適合在地的旅遊方案,藉以促進國內旅遊。依主計相關規定,需由地方政府提出相關請領補助款項的申請領據文件後,才能辦理撥款。

針對澎湖縣補助團體旅遊800萬元、自由行住宿優惠補助2000萬元,觀光局指出,於4月22日、5月9日分二階段收到澎湖縣政府函請覈撥款項,收文後即依行政程序辦理撥款作業,分別於5月初及5月中旬撥付款項,並無報導所言系觀光局延遲撥款。

觀光局說明,考量地方政府人、物力所需,此次春遊專案均先行給予補助金額10%作爲行政作業費用,並在推動前即成立執行層級通訊羣組,建立與地方政府聯繫溝通平臺。後續將持續協助各地方縣市政府辦理覈銷作業,以順利完成各項業者撥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