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拆拆!徵收建設用地!禹州最新補償公告來了!

來源:禹州市人民政府網

禹徵補告[2024]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河南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辦法》,依據土地現狀調查情況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禹州市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及夏都街道辦事處共同協商擬定了禹州市 2024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設用地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經研究,現將擬定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徵收範圍:

擬徵收土地位於 瓷苑路以東、神垕路以南,夏都街道宋莊社區六組 範圍內。具體範圍以土地勘測定界爲準。

二、土地現狀

擬徵收土地總面積 3.2558 公頃(全部爲建設用地)。具體權屬、地類、面積等詳見該批次《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並以報告書數據爲準。

三、徵收目的

擬徵收土地用於實施南水北調中線河南段防洪影響處理工程(許昌市)項目建設行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徵收土地情形。

四、補償方式和標準

(一)土地補償安置費用標準: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3〕28號)規定執行。夏都街道宋莊社區區片編號爲4110810101,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爲70900元/畝。

(二)社會保障費用標準: 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公佈2023年度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3〕92號)規定執行,標準爲44000元/畝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標準: 參照《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許昌市建設徵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的通知》(許政(2016]63號)規定執行,據實補償。

五、安置對象、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一)貨幣安置:本次徵收土地補償安置費用,由禹州市財政局撥付至夏都街道辦事處,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居民議事規定召開會議,依法依規研究落實具體分配方案。待上級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後,夏都街道辦事處監督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及時將上述費用具體分配落實到位。

(二)社會保障安置:本次徵收土地社會保障費用,由禹州市財政局於徵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禹州市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徵收經批准後,按照豫人社(2019〕1號文件精神,被徵收土地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應按有關規定及時確認具體參保人員名單,由相關單位落實被徵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和支付手續。

六、辦理補償登記的時間、地點、方式

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持土地權屬的相關證明材料到夏都街道辦事處辦理土地補償登記,請相互轉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