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找張鈞甯代言 潮牌衣「HOII」創辦人林少萍背信判刑2年半

防曬服飾潮牌「HOII」創辦人林少萍。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防曬服飾潮牌「HOII」創辦人林少萍與服飾品牌「iROO」董事長劉本謙合夥開設茂晴公司,卻私賣自家服飾獲利,依背信罪嫌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雖林女否認犯罪,不過,合議庭判處林女有期徒刑2年6月。可上訴。

防曬服飾潮牌「HOII」在成衣市場有知名度,廠商曾找大陸演員范冰冰、臺灣藝人張鈞寧代言。

林少萍經營的極光公司前註冊「HOII」商標,2016年與劉本謙欲合作開發新品牌的時尚服飾,2017年1月林女與劉本謙籤「合資經營協議書」成立茂晴公司,不過,雙方後來因故未成功開發出新品牌,但合作關係未結束。

檢方指控,茂晴於2017年2月分別與依洛、奧捷公司籤立勞務承攬契約書,將所設計的樣衣經林少萍的特別助理林雅萍交予林少萍選款後,再由茂晴委託生產製作,此時茂晴的負責人更換爲林少萍。

林少萍明知茂晴的經營應以合資架構進行,且茂晴銷售由依洛設計掛有「HOII」品牌服飾是主要營運項目,就服飾銷售利潤應歸茂晴所有,卻自2018年5月2019年趁茂晴已將設計樣版轉由建躍公司生產之便,造成相關極光、奧捷、昱貿公司各取得不法利潤。

林少萍違背任務損害茂晴公司。經茂晴監察人提告,檢調2021年5月搜索林少萍等相關住處,將林女依背信罪起訴。

判決說,林少萍受委託處理營運事宜,明知茂晴主要業務是銷售「HOII」服飾,卻利用極光等公司的名義逕自採購、銷售服飾,犯背信罪。

判決指出,林少萍背信犯行造成茂晴受利益損失,極光等公司因而分得2078萬7089元,不過,林女迄未與茂晴和解或賠償,考量她的犯罪動機、目的等情狀,依法對林女判刑。

藝人張鈞寧出席防曬品牌「HOII」發表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