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稱同婚「毛骨悚然」! 吳敦義:不算急轉彎

敦義召開「愛是平等」記者會。(圖/記者徐政璿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大法官5月24日公佈釋憲結果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對此,纔剛當選國民黨主席的前副總統吳敦義官方臉書發佈彩虹照表達支持立場,卻被網友揪出3月時,曾痛批「同婚毛骨悚然」,立刻遭質疑立場轉彎。吳敦義26日上午迴應,「嚴格講不算轉彎」。

吳敦義表示,「我以前講毛骨悚然,是講多元成家,當時資訊是那樣狀況,我纔會講,因爲語意表達不周,纔會有這樣狀況」,因此,嚴格來講不算轉彎。

吳敦義認爲,關於同婚修法,既已作出釋憲,法律是必要進行修正,應該訂定專法,或在《民法》訂定專章

吳敦義聲明全文

對於大法官前天作出對748號解釋,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旨意有違。應在2年內修正或制定相關法律。敦義特作以下說明:

1.有些同胞可能因爲心理髮展不同,社會應該給予尊重和空間。尤其從人權角度着眼,大家可以用更包容的態度去面對,希望每個人都有權利追尋自己的幸福。

2.大法官既已作出釋憲,法律是必要進行修正,本人曾於今年1月31日於自由時報,以及4月27日接受NOW news今日新聞-龍談大小事專訪中,主張應另定專法或在不影響既有民法的架構下,另立民法專章。

3.未來立法院不論訂定專法,或在民法訂定專章,勢必也會牽涉許多需要配套的修正條文,本人期待修法方向能進一步增進社會和諧,彰顯臺灣社會理性包容、穩定中求進步的民主精神

4.至於所謂「毛骨悚然」的說法,本人當時擔心相關發展,如果沒有完善的規劃和準備,則可能造成社會紛擾,應不爲大衆所樂見,該一說法,或因語意表達不夠周延,造成誤解。敦義至盼國家社會迴歸安定。特此一併說明、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