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了!總統投票日遊戲聊天「投韓國瑜」 網友遭裁罰50萬

張姓網友遭檢舉,在2020年1月11日總統投票日,在網路遊戲英雄聯盟之遊戲聊天頻道中發表「投韓國瑜」的文字,中選會裁罰50萬元,張提告抗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本報資料照片)

張姓網友遭檢舉,在2020年1月11日總統投票日,在網路遊戲英雄聯盟之遊戲聊天頻道中發表「投韓國瑜」的文字,中選會裁罰50萬元,張提起行政訴訟抗罰,辯稱只是在10名玩家的不公開羣組聊天,不是助選行爲,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張已違反總統選罷法,駁回訴訟。可上訴。

張經民衆向選舉委員會檢舉,在2020年1月11日凌晨第15任總統副總統暨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於英雄聯盟之遊戲聊天頻道中,發表「明天(11日)投韓國瑜」之文字,嘉義市選舉委員會向網路公司調查張的角色暱稱申登資料後,移請中選會處理。

中選會在2020年10月16日決議,張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50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在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裁罰最低罰鍰50萬元,張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張說,當時所處之遊戲聊天頻道,乃至多10名玩家參與之封閉、不對外公開之羣組,且無進行遊戲直播,與一般助選活動具有選擇公開場域,使不特定人可共見共聞,以便傳送訊息之特徵有別。

張表示,當時有一不知名之玩家,向參與遊戲之隊員發問:明天會投誰?自己及其他玩家始隨意發表言論,「明天投哪一個候選人」之問題及衆多玩家嬉鬧迴應之事實,根本無從達到助選之目的,不構成助選行爲,請求法院撤銷50萬元的裁罰。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張在總統副總統選舉投票日,發表投票給特定人的言論,從事助選活動,已違反總統選罷法規定,中選會裁處法定罰鍰最低金額50萬元,核屬有據,於法並無違誤,判決駁回張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