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日本 臺灣需要新核能政策
日前和碩童子賢董座表示,不要把核能妖魔化,不倚賴核電減少排碳,地球二○五○年無法達到淨零碳排,所以他主張核二、三廠延役,核一、四廠剷平,並引進芬蘭OL3新型核電廠,可爲臺灣帶來百分之卅至卅二的核能發電,平均電價馬上會下滑約百分之卅。不過,這些談話引發爭議,反核團體不認同,仍堅持二○二五非核家園,無視臺灣缺電與碳排問題;也有人認爲剷平核四廠、引進芬蘭OL3新型核電廠是多此一舉,重啓核四比興建新型核電廠要簡單快速。
個人認爲,童董事長所謂保持定量核能來減碳的方向,是能源政策的正確路線,但不同意剷平核四與興建OL3新型核電廠,因此舉會造成臺電財務嚴重負擔,不利電價穩定。
其實,目前核一廠設廠最久,可列爲優先拆除;核二廠關廠不久,可考慮再延役啓用;核三廠目前仍在運作,可重新修法讓它繼續延役使用;核四廠則應重新安全檢查,同時重新制備新燃料棒再啓用,等核四廠完全運作穩定,再關核二廠。如果二○四○年或二○五○年臺灣綠色電力能佔電力結構五成至六成,再考慮核三廠退場。此外,核一廠拆除至少要十年以上,臺灣目前無能力,需靠國外技術專家來協助,透過學習再推動核二、核三拆除。
個人的想法,基本上是來自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在二○二三年四月發佈的「未來核能政策方向與行動指南」,指南內容有六個方向與十六項措施,分別是:一、重新集中本國力量(包括提高自主安全性、與電廠所在地區的共同發展、與各階層溝通);二、最大限度利用現有反應爐(包括運行要有原子能規制委員會的安全許可、提高設備的利用率);三、開放建設下一代新型反應爐(包括開放建設方針、事業環境整合的理想狀態、研發準備工作、基礎設施建設和人才培養);四、加快後端處理過程(包括推進核燃料迴圈利用、廢棄反應堆順利退役、最終處理);五、維持和強化供應鏈(包括強化國內供應鏈、積極參與海外專案);六、開展國際合作解決全球問題(通過國際合作促進研發和供應鏈構建、確保核安全)。
從日本「未來核能政策方向與行動指南」不難發現,日本新核能政策仍以安全爲第一,強調電廠在地溝通與共榮,積極發展新型核電廠並做核廢料處理與電廠除役,也重視人才培養。這些內容是臺灣核能政策所缺乏。
因此個人由衷建議,五二○後新任經濟部長能多參考這份文件,積極規畫臺灣的新核能政策,並調整能源政策,讓企業主和民衆不再有缺電危機,恢復臺灣過去引以爲傲的不缺電投資環境,讓外資願意繼續到臺灣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