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正元快評》領土相互重疊
賴清德總統就職演說是臺灣總統直選後,歷任闡述兩岸關係「最強硬」的一次。圖爲蔡英文(左)和賴清德(中)交接後,步出總統府一同向觀禮來賓致意。(鄧博仁攝)
賴清德就職演說提到他如何推論「兩國互不隸屬」的論述。他說:「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爲中華民國國民;由此可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
其實這套論述不是什麼新玩意,早在李登輝時代就由劉泰英倡議過,那已是很久很久以前的老話題。這套「憲法、主權、國民、國籍」的論述,會被憲法學和國際法學笑掉大牙。
第一個問題,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規定的「大陸地區」是不是中華民國領土?
如果是,「大陸地區人民」就是中華民國國民,因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是綠營很喜歡講的「兩公約」,第十二條第四款規定:「人人進入其本國之權,不得無理褫奪。」這條規定就是有名的「國籍不得任意剝奪」條款。
換言之,中華民國政府無權剝奪大陸地區人民的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當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也是當然的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也同時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因爲領土相互重疊。結果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相互隸屬,而不是互不隸屬,因爲國籍源自領土,不是源自政府,更不是可由政府任意規定說了算。
第二個問題,「大陸地區人民」也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中華民國政府可不可以用「雙重國籍」爲理由剝奪「大陸地區人民」的中華民國國籍?就像「臺灣地區人民」如果有美國國籍,可能因雙重國籍,予以剝奪中華民國國籍?
答案不行。因爲中華民國的領土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相互重疊,所以領土相互重疊,就無法互不隸屬,兩個政府自己搞的「國籍」,必然也相互隸屬。這表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是同一個國家「中國」的兩個國號,且是由兩個政府各自取的國號,在這個相同中國領土上的人民,有權取得兩個國號的國籍,因爲事實上只是同一個國籍,所以目前兩個國號的國籍假裝互不承認,只管「戶籍」是在自由地區,或大陸地區,亦即只管「戶籍」,不管「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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