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通報八起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問責案例,涉及金額117億元
財政部網站週四發佈八起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問責典型案例的通報,涉及天津、遼寧、湖南、江西、吉林、內蒙古、海南及寧夏等地,違規形式包含向國企借款、以租代建、違規質押融資等,總共涉及金額117億元。
通報顯示,天津市天津港保稅區向地方國有企業直接借款新增隱性債務73.97億元。2018年6月至2023年5月,依據天津港保稅區黨委常委會會議紀要,決定由天津港保稅區管理委員會向天津保稅區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天津天保國際物流集團有限公司累計借款147.32億元,並全部轉借給天津臨港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用於償還其存量債務。
截至2023年5月,天津港保稅區管理委員會已歸還天津保稅區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天津天保國際物流集團有限公司27.57億元,借款餘額爲119.75億元。扣除用於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統計監測系統中存量債務“借新還舊”的45.78億元后,剩餘部分形成新增隱性債務73.97億元。
第二起是遼寧省營口市鮁魚圈區向地方國有企業借款新增隱性債務19.96億元。2022年至2023年6月,依據營口市鮁魚圈區政府印發的《關於化解債務籌集資金備忘錄》,營口市鮁魚圈區財政局向地方國企借款15.37億元、其他企業等借款4.59億元,將全部借款納入城建專戶統籌使用,形成新增隱性債務19.96億元。
第三起是湖南省屬公辦職業學校以租代建新增隱性債務4.5億元。2018年11月,湖南石油化工職業技術學院自行確定與岳陽湘女文化教育發展有限公司合作,採取以租代建的方式建設新校區,通過每年支付租金1233萬元和以三產委託經營(包含新、老校區)的方式進行回購,期限30年,總金額4.5億元,形成新增隱性債務4.5億元。
第四起是江西省撫州市東鄉區通過地方國有企業借款新增隱性債務3.4億元。2022年3月至12月,撫州市東鄉區財政局以退回資本公積名義從撫州市東鄉區工業與科技創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撫州市東鄉區城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2家區屬國有企業調入融資資金3.4億元統籌使用,形成新增隱性債務3.4億元。
第五起是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以公立醫院等爲主體貸款新增隱性債務2.98億元。2020年12月,依據梅河口市政府會議紀要,原梅河口市中心醫院(現吉林大學第一醫院梅河醫院)以補充運營資金名義向吉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梅河口支行貸款,並轉借梅河口市財源投資有限公司2.98億元。其中,梅河口市財源投資有限公司用於購買國有資產1.59億元,且產生的出售收益由梅河口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上繳市財政;其餘資金也轉至梅河口市財政局統籌使用。上述貸款實際還本付息均由財政承擔,形成新增隱性債務2.98億元。
第六起是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向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借款用於償還存量隱性債務並作爲化債處理,造成化債不實0.68億元。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包頭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向遠東宏信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平安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借款,用於償還實訓樓及附屬配套設施工程等20項存量隱性債務0.68億元,並在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統計監測系統中作爲化債處理,造成化債不實0.68億元。
第七起是海南省臨高縣要求代理銀行墊款支付且長期未清算新增隱性債務8.4億元。2022年11月至12月,臨高縣財政局違反各地財政部門不得違規要求代理銀行延期清算並長期墊付資金的規定,按照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高支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高縣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高支行、海南臨高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溝通意見,要求以上銀行延期清算,違規墊付8.4億元。截至2022年12月末,臨高縣財政局未清算長期墊付資金,形成新增隱性債務8.4億元。
第八起是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永寧縣國有企業以農村人飲及農業灌溉特許經營權質押融資新增隱性債務3.2億元。2023年3月,永寧縣財政局與永寧縣豐源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簽訂《永寧縣農村人飲及農業灌溉特許經營項目資產轉讓協議》及《永寧縣農村人飲及農業灌溉特許經營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將永寧縣農村人飲及農業灌溉特許經營權轉讓給該公司。永寧縣豐源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永寧縣支行簽訂《權利質押合同》,借款3.2億元,期限20年,用於永寧縣農村人飲及農業灌溉特許經營項目,《權利質押合同》附件資料中包含出質權利債務人永寧縣財政局出具的《關於永寧縣農村人飲及農業灌溉特許經營項目相關預算資金的說明》,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將農業灌溉向乾渠繳納的水費及農村人飲和農業灌溉設備的更新及維修費用全額列入預算,形成新增隱性債務3.2億元。
財政部強調,將堅決查處新增隱性債務和化債不實行爲,持續加大問責力度,以有效防範化解隱性債務風險。對新增隱性債務和化債不實等違法違規行爲,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持續強化隱性債務查處問責力度,有效防範化解隱性債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