纔到職1周 她成男同事獵物 遭拖到樓梯間侵犯

新北一名女子纔到職7天,就遭到男同事強行侵犯。(示意圖/Shutterstock)

北部一名女子A去年入職某親子樂園擔任服務檯人員,未料到職僅一週,A女就遭到越南籍阮姓男同事強拖到樓梯間性侵。新北地院日前審結,依強制性交罪,處阮男4年6月徒刑,刑期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A女與越南籍阮姓男子同爲北部某親子樂園員工,去年4月間A女甫入職一個禮拜,豈料阮男趁隙強拉A女到樓梯間,不顧A女的意願,強行伸手觸摸A女的胸部、親吻並性侵得逞,A女脫逃後立即向同事求救並向警方報案,全案由檢方偵結起訴。

新北地院審理時,阮男坦承有與A女發生性行爲,但稱A女是自願,法官參酌A女及同事的證詞、A女衣服的體液鑑定報告等事證,認定阮男的確在樓梯間,不顧A女的反對,強行侵犯A女。

法官認爲,阮男與A女爲同事關係,阮男明知A女無意願性交,卻仍爲了逞個人慾望,以違反A女意願的方式性交得逞,絲毫不尊重A女的身體自主權,並造成對方身心受創,犯罪所生危害甚鉅,考量阮男至今仍否認犯罪,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依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徒刑,刑期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