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石棉 石棉製品未來也不能進口

石棉屬於最高致癌風險物品,在臺灣仍有些許老舊房屋頂使用鐵皮加蓋採石棉材。(本報資料照/趙雙傑攝)

石綿對於環境及人體健康危害、且有致癌風險,隨着煞車、防火及隔熱材料技術發展,多數含石綿產品已有替代產品。爲配合國際管制趨勢,環保署今天預告「限制含石綿產品輸入」草案,禁止含石綿產品輸入,最快下半年上路。

石綿纖維直徑極其細小且不溶於水,急性暴露可能造成眼睛及皮膚刺激和咳嗽,慢性吸入石綿則會累積於肺泡無法排除,最終發展成石綿肺症或肺癌等癌症,逐步限用、禁用石綿已爲國際趨勢。

環保署於1989年公告石綿爲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逐年限制石綿使用用途,除了用於研究、試驗、教育外,其餘用途均已禁止,至於含石綿產品輸入部分尚須進一步管制。據統計,我國去年仍進口含有石棉的剎車來令片233公噸及高溫鍋爐隔熱系統約360公噸。

環保署廢管處科長顏瑞錫表示,目前國內已沒有業者製造石棉或石棉製品,但仍進口含石棉的剎車來令片及高溫鍋爐隔熱系統,今天起預告60天、後續也會邀請業者召開法令研商會,預估最快下半年纔會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