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籍投票 白喊公投選舉一步到位
民衆黨立法院黨團將提出不在籍投票相關提案。圖爲立法院。(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會今年2月底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並送入立法院,投票人若無法返回戶籍地投票,距離投票日60天前申請移轉投票,但投票地點仍限於中華民國境內,且僅公投適用。民衆黨團即將提出草案版本,主張公投、選舉「一步到位」,並限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通訊投票。藍營則暫緩推動相關法案。
行政院提出「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儘管在野疾呼,所有選舉皆適用不在籍投票,中選會仍定調「先公投、再選舉;先全國、再地方」。對此,民衆黨團不埋單,將不在籍投票列爲優先法案,草案版本三大方向爲,「公投、選舉,一步到位」,「全國、地方,一併施行」,「限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通訊投票」,確定沒有境外投票。
民衆黨團強調,不在籍投票已是世界趨勢,既然都是重大選舉,不應該公投、選舉差別對待,也不應一再延宕,過去一直要推不在籍投票,但每一次要推,就被質疑妨害秘密、被介選、技術無法跟上等,因爲延宕纔會說要分段做,但已經研議多年,理論上條件應該齊備,且地方、全國都要一次到位。
民衆黨團坦言,選票運輸過程,由於海外部分不確定因素增加,故先以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來推動,避免其他政治紛擾,目前法案在研議當中,預計下週送到黨內法案小組做最後確認。
國民黨過去多次高分貝要求不在籍投票,本會期光是國民黨立委就提出5版本,其中立委許宇甄循國民黨智庫版本提出;立委王鴻薇則自提版本,並納入海外通訊投票;另也有立委牛煦庭版本,專注在國內移轉投票設置等。如今國民黨對不在籍投票態度大轉彎,認爲開放不在籍投票,對國民黨未必有利,也未有急迫性,本會期暫緩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