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傳了!散播未經證實疫情訊息 南警籲小心以觸犯刑責
▲民衆散佈未經證實之疫情消息因而觸法,市警二分局至今已查獲5件6人。(圖/記者林悅翻攝)
自「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世界,臺南市警二分局除協助相關防疫工作外,爲防止民衆恐慌則針對未經證實疫情訊息加強查緝,經統計2020年迄今已查獲5件6人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均依法送辦。
臺南市長黃偉哲呼籲大家檢舉假消息,對於散佈謠言者一定嚴法制裁,尤其在防疫時期,民衆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之有關疫情資訊,要特別注意千萬不要轉傳。
警方指出,在疫情嚴竣的當下,部分民衆對於有關疫情的訊息尚未求證前接受度相當高,相關內容提及「剛剛聽宣佈第?號新冠確診病例,他的生活圈就是…前幾天還有跟朋友聚餐…」等,或於臉書社團內投稿留言「有1位小姐突然發燒…結果她跑去上全班怎麼辦!大家都好怕!2周的潛伏期而且是密閉空間大家看着辦!」以上皆是未經證實之訊息,或許本來僅是善意提醒,然透過時下最流行的通訊軟體LINE及公開訊息廣傳其他親友周知,孰不知傳送的速度及傳送的人數,將造成社會大衆之恐慌。
市警二分局呼籲對於疫情之防治措施及最新發展狀況,應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公佈之訊息或聲明爲準,民衆不要製造或隨意轉傳未經證實的訊息,以免觸法,而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最高可科以新臺幣3百萬元罰金,另民衆可運用LINE搜尋官方帳號「疾管家」,或是撥打防疫專線1922或向各地衛生單位洽詢,以獲得防疫正確即時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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