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給我推薦可能認識的人了”

“不要給我推薦可能認識的人了。”日前,這一話題在社交平臺上引發衆多網友共鳴。除了收到平臺的推薦信息以外,網友發現自己還會在無意識中被推薦給他人,甚至連收藏的內容、買過的東西等都可能被他人一覽無餘。記者對多款App進行測評,發現不少平臺在“熟人推薦”相關選項上默認開啓,而關閉步驟往往十分煩瑣。(5月10日《北京晚報》)

對於有的人而言,只想在網上安靜“衝浪”,不僅不希望自己的社交賬號被推薦給認識的人,還想屏蔽“可能認識的人”,不想被打擾、被窺視。而App熟人推薦功能無疑讓人毫無隱私可言。例如,手機一直在自己手裡,刷個直播被人發現,購買商品被人圍觀,被推薦爲“可能認識的人”......實則是擾民至極。

“熟人推薦”濫用,對用戶是一種權益侵害。例如,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條也要求,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從情理層面來講,無論是從平臺長遠發展的角度,還是從尊重用戶隱私權的角度,平臺都應該把知情權、選擇權和主動權交到用戶手中,而不是利用技術矇蔽、欺騙用戶。

於技術層面,App熟人推薦功能並不難實現。其主要基於通訊錄訪問、用戶互動行爲、第三方賬號綁定以及知識圖譜補全技術,簡單說就是收集用戶信息進行畫像,然後根據用戶畫像做朋友推薦。只不過,大部分App都設有關閉熟人推薦服務的功能選項,通常默認用戶接受推薦,而對於大多數用戶來講,很可能會不在意或者是疏忽。

不能縱容App熟人推薦功能侵害用戶隱私。網絡運營者須增強法律意識,在法律框架內行事。例如,在收集用戶個人信息之前,應當徵得用戶的同意,並且平臺應該明確告知用戶收集的信息內容範圍以及用途。畢竟,平臺未經用戶同意而收集用戶個人信息,並將其信息推薦給第三方,則涉嫌濫用大數據功能侵犯用戶個人隱私。

對於App侵犯用戶隱私權現象需要強化依法治理。根據網絡安全法確定的“合法、正當、必要的法律原則”,App只能收集與其核心功能相關的信息和權限。面對市場中的App侵權現象,相關部門一方面有必要加強警示,增強用戶的防範意識;另一方面也有必要強化對不法行爲的打擊力度,規範市場秩序。

終歸而言,App跟用戶“勾心鬥角”不如花力氣提升用戶體驗。除了需要相關部門將事前監管和事後追責相結合、App運營者依法依規落實主體責任外,還有賴於廣大用戶勇於監督、善於維權,共同倒逼行業祛除亂象。當然,成立專業且權威的行業協會並由行業協會引導App開發行業的發展,也值得重視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