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當委員省麻煩!管委會出1招「以示公平」 眾人讚:很合理

房市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遊智文攝影

現在社區大樓越來越多,爲了方便管理,都會成立管委會並且收取管理費,以維護社區運作。有一名網友透露親戚買了一間社區大樓的中古屋,但住戶要輪流當管委會委員,若不願意擔任,管理費就要繳比較多錢,讓他不解這樣的情況常見嗎?

這名網友在PTT發文表示,親戚最近在臺南買了一間中古屋,打算要整理後出租,這間中古屋在小戶數的社區內,戶數不超過20戶,只有電梯保養和公電(公共電費),因此管理費每戶酌收300元,但社區公告因爲戶數少,所以住戶要輪替委員,如果不願意當社區委員的,管理費就要繳500元。

社區也說,雖然於法不符,但如果願意擔任委員的人,管理費可以少繳200元,只要300元即可,這樣也比較公平。原PO的親戚不想當委員,因此打算加錢免除可能雜役,決定月付500元了事,原PO第一次聽到這樣的方式,好奇地問「這種少戶數,不擔任而差異收費的形式常見嗎?」

多數人看了都相當贊同,「合理啊,不然誰想當」、「不錯啊,這種事講好就好了,一個200就可以不用做雜事超賺」、「不爽自己住透天,結案囉」、「我們社區被抽中管委不當的話要繳6000,一個月多花200不用做這些超划算的」、「合理!大家都不想當,肯來當的給你優惠,北市很多小基地戶數少建案早行之有年」。

還有網友對於管理費太少有意見,「管理費這麼低,電梯之後壞了絕對沒錢換,大樓變公寓」、「收那麼少,以後電梯壞掉大概都走樓梯了」、「也太便宜了,不肯當的人應該繳1000,願意當的人應該免費才合理,不然所有人都想繳500怎麼辦」、「是說有電梯管理費這麼低,這真的沒問題嗎?我們家透天小電梯的維修費都比這管理費高不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