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種電 口湖鄉盼重劃維持農用

經濟部能源局及農業部人員日前到雲林縣口湖鄉口湖鄉梧北、梧南地區勘查「低地力區」,當地8成土地仍種植作物,圖爲其中一筆農田。(雲林縣政府提供/周麗蘭雲林傳真)

雲林縣臺17線以西3000多公頃農地被畫爲低地力區作爲「綠能發展區」,雲林縣府表達不妥、希望中央實地勘查,能源局日前到口湖鄉勘查,現地仍在種稻、番薯。鄉長李龍飛表示,希望該地能農地重劃再利用,也會提一個替代方案給能源局。

經濟部能源局18日邀農業部、雲林縣政府、口湖鄉公所到口湖鄉梧北、梧南地區實勘,該區有120公頃土地,現勘發現8成農地仍有實際耕作,作物包括水稻、蕃薯、百香果等,另有網室及魚塭,附近還有村落及寺廟。

縣府農業處表示,口湖鄉被能源局畫爲「可優先推動綠能發展區」,但是現址並非「低地力」農地,區內仍種植多種作物,梧北村、梧南村、過港村民超過3000多人,西邊是雲林縣漁業第9大養殖區,若強行畫設爲綠能發展區,恐影響糧食供給及周邊農業生態環境。

能源局一行人勘查後到口湖鄉公所座談,鄉長李龍飛表示,能源局對該地的規畫作爲綠能專區,但是公所希望能夠進行農地重劃再活化利用,也會尊重地主的意見,所以舉辦座談聽地主的想法。

李龍飛說,梧北村20年前就辦理過農地重劃,公所多次提案進行第二期「梧北西」農地重劃,今年3月又提出一次但無下文,還是希望重劃維持農用,至於能源局需求替代能源,公所也會提一個替代方案。

雲林縣長張麗善強調,縣府推動綠能發展的原則是「3不3要」,不影響農漁業權益及發展、不妨礙環境景觀及觀光發展、不違反國土計劃目標及有秩序發展;要產業發展及地盡其利、要充分就業及繁榮地方、要尊重民意及保護縣民,在產業綠能齊頭並進前提下地盡其利,增加農漁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