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歡小孩」還外遇離家 失聯20年!她不養中風父贏了
不喜歡小孩還因外遇而離家,雙方失聯已20年,她訴請免養中風父贏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指控父親阿國(均化名),在她年約2歲時離家出走,她從小由母親扶養到大,2004年父母離婚後,由母親行使負擔她的親權,此後母女相依爲命,她求學時半工半讀維持生計,父親如陌生人毫無往來,直到日前接獲社會局通知,父親中風住院後安置在養護中心,要她負擔相關費用,小萱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小萱指出,父親在離婚後,未曾前來探視或是關心她,雙方至今近20年毫無往來,更沒有聯繫。她知道父親中風住院是經由社會局來函通知,父親已被安置在養護中心,有受她扶養的必要。小萱表示,父親過往對她都未給予陪伴或是關心,也沒有負擔她的扶養費,更未盡保護教養照顧她的義務。
小萱的母親到庭作證時指稱,阿國婚後工作收入不高,家用支出均由她負擔,而且阿國「不喜歡小孩」,平常很少在家,在小萱2歲的時候,阿國就因爲外遇而離家,此後更難與他取得聯繫,這也連帶影響小萱的就學事宜。
小萱母親表示,2004年法院判決準她與阿國離婚之後,阿國更是自此不知去向,小萱從小就由她一個人親自扶養、照顧,阿國等於是沒有扶養過小萱。而阿國經法院合法通知並未到庭,也沒有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
法官審酌,小萱出生後即由母親扶養照顧,阿國不僅鮮少返家,也未負擔扶養費用,在小萱年僅2歲時即逕自離家,雙方失聯至今,且阿國在小萱成長期間未負擔扶養費,致使她半工半讀,並申請就學貸款,這樣才能完成學業。日前依法判決,小萱請求免除對阿國之扶養義務等語,核無不合,應予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