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送中利多 詐團轉往歐洲可能增加

未來臺人可能停止引渡大陸,詐騙集團恐又往歐洲移動。圖爲2019年大陸從歐洲大規模押回臺籍電信網絡詐騙犯嫌疑人。(新華社)

歐洲人權法院認定將臺灣詐欺犯引渡到中國大陸,恐遭虐待酷列,未來臺人可能停止「送中」,國內警方認爲,臺灣的詐欺刑責相對寬鬆,此舉多少會讓這些詐團有恃無恐,在歐洲最便利的就是洗錢,機動性強、對時勢相當敏感的詐騙集團,未來有可能又往歐洲移動。

據指出,42歲的臺灣人劉宏濤,涉嫌參與一起在西班牙運作的網路詐騙集團,該組織規模龐大,成員近260人,多爲大陸、臺灣兩地人士,全案由西班牙與中國警方偵辦,在2017年破獲該集團。

不過,歐洲人權法院月前認定,將劉宏濤遣送大陸,會讓當事人有遭受虐待和酷刑的「重大風險」後,我國警方表示,臺人是否一律不送中,可能要依案件本身狀況決定,像劉宏濤案是由大陸公安主導,過程中臺警並未參與,且他們在偵辦時,曾針對劉在內的主嫌,發佈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報」,不論犯嫌在哪國落網,最後一定會送交給通報的國家。

但曾偵辦詐欺案件的官警也認爲,歐洲人權法院這個決定,或多或少會吸引一些詐騙集團轉移陣地到歐洲。

官警指出,歐洲因爲經濟開放,不少國家對洗錢這一塊的管制十分寬鬆,加上天高皇帝遠,因此十多年來,包括波蘭、馬其頓和土耳其,都有臺陸合資、獨資的集團在當地活動。

最近幾年因爲在歐洲生活不易,經營成本會提高,加上近2、3年受疫情影響關係,不少詐團都從歐洲轉至非洲及東南亞活動,歐洲人權法院的先例如果定案,詐團轉往歐洲恐怕會因此增加,惟應該不會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