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檢舉狂!警破門抓人 派出所內離譜「束帶綁嘴」挨告了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蘆洲派出所李姓警員因不滿賴姓民衆亂檢舉,撬開賴民家大門後將人強制帶回派出所,還以束帶束口,被提告傷害等罪,因和解獲新北地檢署緩起訴一年處分。(民衆提供)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蘆洲派出所李姓警員,今年2月11日下午5時許不滿賴姓民衆亂檢舉,以鐵橇破壞賴民住所大門後朝賴噴辣椒水、將人強制帶回派出所,並因賴民在派出所吵鬧以束帶束起賴民嘴巴,新北地檢署考量李員與賴民以18萬達成和解,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並需支付公庫5萬元。

檢方調查,李員在事發前就已因賴民頻繁亂通報住處妨害安寧心生不滿,今年2月11日下午5時許,賴民又檢舉,李員與同事到場查看,發現賴民指摘吵鬧的5樓根本沒人在,認爲賴民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便到賴民所在4樓要求他到警局做筆錄。

檢方調查,賴民拒絕後,李員卻基於假借職務上權力傷害等罪之意,以L型鐵橇破壞賴民住所大門,接着朝賴噴灑辣椒水後將他強行壓制帶回派出所,還因賴民在派出所裡吵鬧,又以束帶束起賴民嘴巴,造成賴民臉部、雙手、雙膝、頭皮等處受傷。

事後賴民向警方督察檢舉,提告傷害、毀損、強制等罪,但兩人談妥後李員以18萬元與賴民和解,檢方審酌李男對案情坦承不諱,亦無前科紀錄,因一時失慮才這樣做,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歷經此次司法程序應有所警惕,並獲對方原諒同意撤告、同意緩起訴,予以緩起訴1年,並需支付國庫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