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徐巧芯 張禹宣爆:吳釗燮要倒大楣了!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左)、外交部長吳釗燮(右)。(資料照片)

對於外交部赴臺北地檢署控告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泄密一事,媒體人張禹宣痛批,吳釗燮要倒大楣了!這件事是外交部「違法列密」在先!另外他也質疑,300萬美金去哪裡了?吳釗燮先把錢講清楚在哪裡!

張禹宣10日在《新聞大白話》認爲,吳釗燮要倒大楣了!徐巧芯踢爆的事情是,經由捷克援助烏克蘭金額中,有300萬美金是要跟臺灣廠商購買。張禹宣質疑,「就問吳釗燮,300萬美金去哪裡了?跟那些臺灣廠商購買?有沒有公開透明?吳釗燮回答不出來!」

張禹宣進一步分析法律問題,外交部公文列爲密等的依據是「文書處理手冊」,這是行政院訂定的行政命令,根本不是法律位階,也不叫「機密」,講機密是大外行。這叫做「密件」,一般公務員覺得好像要保密,就列爲密等。

張禹宣提到,「文書處理手冊」有援引「國家機密保護法」的精神,「國家機密保護法」第5條規定,有4項事件不能列爲機密,否則是「違法列密」,包括1隱瞞違法或行政疏失、2限制或妨礙事業之公平競爭、3掩飾特定之自然人、法人、團體或機關之不名譽行爲、4拒絕或遲延提供應公開之政府資訊。他質疑,臺灣廠商有沒有公開?有沒有招標?如果沒有就是妨礙公平競爭!

張禹宣強調,這是遮蔽外交部行政疏失,「違法列密」在先!另外,請吳釗燮先把錢講清楚在哪裡!

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則指出,金管會曾於106年11月28日發函給黃國昌,也是列爲密等,116年11月24日才解密,內容沒什麼東西。當時黃國昌批評,憑什麼把這份公文列爲密件?時任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也沒有告黃國昌泄密。

黃揚明認爲,過去也有立委揭發列爲密等的公文,都沒有事。徐巧芯這次事件也相同,援助烏克蘭公開透明,爲何要列爲密件?因此徐巧芯在法院攻防上會有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