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包養是同居 建商討歡酒女鴿子蛋鑽戒要不回

東森新聞記者羅欣怡、陳鴻宜臺北報導

臺北市一家建設公司鄭姓負責人酒店小姐交往4年,還買了5克拉鑽戒定情,但是女方反悔不嫁,還擅自提領兩千多萬元,建商一氣之下告上法院討錢,但是一審敗訴。建商說,兩個人是交往關係,不是包養,因爲女生背叛感情,纔會打官司要討回這顆愛情鑽戒。

鄭姓建商拿出5克拉鑽石保證書,比着自己的指甲,試圖表達這顆花了他529萬元的鑽石有多大, 「大概這麼大吧!當初她要7克拉。」滿足情人的願望,鄭姓建商花錢手軟,同居3年後,他直接把存了將近3000萬元的提款卡交給女友,「讓她自己提生活費」他說。留着一頭長卷發,25歲的徐姓酒店小姐趴在牀上風情萬種,和建商出國玩的照片裡,手上還戴着這顆5克拉的鑽戒,不能說是酒店裡最漂亮的小姐,但是卻成功擄獲建商的心。不過,鄭姓建商強調,「不是包養是同居,是收場美的愛情故事。」同居4年論及婚嫁,但是最後感情生變,建商打官司要討回鴿子蛋大的鑽戒,還有被她領走的兩千多萬現金。鄭姓建商說,原本只要要回鑽戒,但是她太貪婪,所以全要回。定情鑽戒意義非凡,感情變了,鑽戒也失了原本的意義,建商要討回,但是一審法官認定建商沒辦法證明婚約,爲了討酒女歡心的鑽戒算是贈送的禮物,分手後不能討回,建商不服打算上訴,不能讓鑽戒和提走的兩千多萬元,像自己付出了4年的感情一樣收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