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會被神明處罰!渣男對繼女伸狼爪 挨告還賣慘傳訊求情

男子對未滿14歲之繼女犯強制性交罪,被高雄地方法院判10年。(圖:shutterstock/達志)

高雄1名男子於2018年與妻子結婚後,與國小一年級的繼女3人同住,未料,他竟趁3人一起洗澡,妻子先離開之際,竟以不聽話神明會處罰爲由,對繼女強制性交得逞;2022年,妻子偶然問女兒才得知,憤而提告、離婚。高雄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共兩罪,判應執行刑10年。

判決指出,阿文(化名)與妻子於2018年3月結婚後,妻子帶着女兒一同到高雄生活,一家3口於苓雅區生活,3人還會一起洗澡,但某次洗澡時,趁妻子洗完澡先離開,他以「不配合聽話將遭神明處罰」爲由,對繼女強制性交;後來一家人搬到鳳山區住處時,阿文又用同樣的說法,再對繼女伸出狼爪。

2022年8月,妻子與女兒談心時,問女兒是住臺北還是高雄好時,女兒回她「在臺北比較快樂,想回去臺北」,問她爲什麼,女兒才說出阿文會要她用嘴巴含住生殖器,母親聽到這席話大吃一驚,趕緊帶女兒去找阿文對質,但阿文否認,妻子氣不過直接報警,並在同年11月跟阿文離婚。

高雄地院審理時,阿文否認對繼女伸出狼爪,他的辯護律師也說,案發現場均爲空間狹小住家,若阿文有對繼女做出不好的行爲,妻子不可能沒聽到。

但法官檢視相關事證,發現阿文曾爲此事向太太道歉,「我不會再靠近你們了 我也不可能再傷害你們」、「你可以撤告 你還是堅持提告」、「我進去最少7年起跳 我連在裡面的日子也過不下去 乾脆走完人生好了」,甚至還傳送遺書等照片,也向繼女道歉,還說出「謝謝妳愛我,爸爸雖然有錯在先,我死後也不敢要求妳原諒我…」。

法官認爲,阿文犯行遭察覺後,自知理虧且難逃法網,才心急迫切要求母女兩人宥恕他的犯行,若沒有過錯,何須懇求母女原諒,且繼女經心理衡鑑已達焦慮和憂鬱顯著程度,綜合相關事證,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刑10年,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