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前女友新歡放話 衝動男暗夜踹門砸窗恐嚇「彈掉」

黃姓男子不滿遭前女友新歡放話對他不利,凌晨踹門侵入住處,踹門砸窗嗆聲恐嚇,被依恐嚇罪判拘役。(資料照/陳淑芬臺中傳真)

黃姓男子因不滿遭前女友新歡放話對他不利,在去年10月間凌晨踹門侵入前女友林女住處,推倒機車、砸毀窗戶玻璃,以臺語大聲叫囂:「我會把你們全部彈掉」等語,還喊話「你不是要讓我斷手斷腳,我現在在這裡」,林女心生畏懼報警,黃男到案坦承到場大聲叫囂及謾罵粗話,但並未出言恐嚇。臺中地院依恐嚇罪判處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擔任物流業司機的黃男,與林女曾爲情侶,黃男不滿林女的新男友對外放話要對他不利,在去年10月11日凌晨到林女及男友住處,撞擊大門侵入後,將推倒停在玄關的機車、砸毀窗戶玻璃,並以臺語叫囂:「我會把你們全部彈掉」。

林女心生恐懼報警,黃男到案否認恐嚇,辯稱他到場大聲叫囂及謾罵粗話,但並未出口恐嚇。黃男友人則證稱,案發當天,黃男找他開車出門逛逛,深夜將車開到林女與男友住處門口,推開鐵門在前院叫囂,大呼小叫要求林女的男友下樓,並大喊:「你不是要讓我斷手斷腳,我現在在這裡」,他怕吵到別人趕緊將他拉走。至於機車及窗戶玻璃等,他不清楚是誰破壞的。

林女對於毀損及侵入住宅部分撤回告訴,臺中地院法官審酌黃男僅因與前女友的感情糾葛,深夜到前女友住處踹門侵入,叫囂恐嚇導致林女等人心生恐懼,念及林女等人表明爲息事而不再追究,依恐嚇安全罪判處拘役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