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鄰居陽臺外推 她拿菜刀咆哮要脅辯稱罹精神疾病

婦人不滿鄰居陽臺外推,拿菜刀咆哮要脅拆除,否則要封門,到案時辯稱罹精神疾病,臺中地院依強制未遂等罪判拘役50日。(資料照片)

50歲蔡婦認爲鄰居家陽臺外推恐影響她逃生,2020年間到林姓鄰居家前咆哮、敲擊,要脅不拆就封門,還拿菜刀敲門叫罵、剪斷監視器電線。蔡辯稱罹患精神疾病,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醫療鑑定診斷爲思覺失調症,法官依強制未遂及毀損等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於執行完畢後監護2年,可上訴。

蔡婦在2020年5月4日晚間18時30分到鄰居林家門前敲擊咆哮指稱,陽臺外推導致離她家窗戶太近,會影響逃生,要求拆除,限在晚間19時前拆除,否則,她要封門,讓林家不能進出。晚間19時20分,蔡婦拿不明工具敲擊林家陽臺鐵皮牆壁,敲到鐵皮凹痕損壞,不久,她竟手持菜刀叫罵、敲打大門。

2020年8月11日晚間20時許,蔡婦又到林家門口,拿剪刀剪斷監視器電線,林家並未因此拆除陽臺外推部分,但因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

蔡婦到案否認有毀損他人物品等行爲,辯稱,她也不知道爲何有「鏘鏘」聲音,她因母親輕生,心有不甘不要走。蔡婦說,她有精神疾病10多年,案發當天精神失調,不知道自己做什麼事。

林家並指控,蔡婦朝他家大門潑灑腐蝕性液體、將瞬間膠灌進門鎖,但臺中地院法官認爲證據不足,經囑託草屯療養院做精神鑑定,診斷是罹患思覺失調症,呈現急性精神疾病特質,影響控制及辨識能力。

法官審酌,蔡婦因罹患精神疾病,犯後否認犯行,且未與對方和解,但素行良好,且仍爲重度憂鬱症及情緒障礙症,合併失眠及焦慮症等精神疾病所可苦,無業且家境貧寒,依1次強制未遂與毀損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並應在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施以監護2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自殺防治專線:1925(依舊愛我)24小時服務

生命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