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父親再娶 前喜多屋負責人夫妻與母僞造家族10億本票起訴

前喜多屋日本料理負責人王仁杰因不滿父親再娶,僞造父親等人簽發出10億多元本票,並以此聲請強制執行涉犯詐欺罪,檢察官依法起訴。(圖/本報資料照)

前喜多屋日本料理負責人王興華之子王仁杰,因偷走父親的鮑魚遭判刑1年6月,現已入監服刑。2018年間,王仁杰不滿父親再娶,且恨之入骨,竟僞造簽名、印鑑與公司大小章,取得公司經營權,再僞造本票10億多元,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得逞。檢察官調查,王仁杰詐騙成性,研讀法律鑽研漏洞,日前搜索王家,在屋內起獲80多顆僞造印章、近10張本票,最大面額達臺幣5兆元,依詐欺罪、藏匿人犯2罪,起訴王仁杰、妻子張傑、母親胡惠蘭。

46歲王仁杰不滿70多歲父親再娶,僞造喜多屋日本料理公司印鑑,變更負責人名字成自己,奪取經營權,2015年間,得知王父進口價值900萬的鮑魚,竟破壞冷凍櫃的鎖頭,再僞造公司大小印鑑,成功運走35萬顆鮑魚變賣,後經法院判決,王仁杰因詐欺、僞造文書遭判刑1年6月確定。

王仁杰更加怒火中燒,傳訊給妻子張傑,表示自己恨父親,要「鞭屍、喝血」、「我要他們(王興華、孫鷹)完蛋,一輩子都翻不了身」,由張傑在淘寶網站購買連續章,以王父、繼母孫鷹、同父異母的妹妹王方元、王文元4人簽發10億、4008萬、980萬元3張本票。

檢察官以數位鑑識,還原王的手機訊息,發現他傳訊給張傑,以假印章、真印章混用,有如玩「大富翁」遊戲簽發多張本票,被害人均爲家族內的親戚,最高面額達5兆元,取得法院的本票裁定,聲請強制執行,王興華驚覺大事不妙,提出聲明異議,請求法院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無法繳納千分之一的裁判費,證明本票造假,後因「債權不存在之訴」敗訴,王仁杰拍賣父親名下房產,詐得428萬元。

檢方從對話紀錄發現,就海基會林姓職員也無辜遭殃,僅因辦理文書驗證不順王仁杰的意思,故意提出行政訴訟,取得林的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後,就僞造林男簽發本票1000萬,並告訴孫「他媽他一輩子也別想翻身,這種基掰人,對不對,他開出來,後面過了二手、三手的人去執行又好了,我整他容易,他整不了我」,並以此爲樂。

檢察官抨擊,王等3人爲了一己私利,任意製作極高金額的假本票,以「大富翁式」隨即開票,利用本票裁定形式審查制度的漏洞,創造虛僞債權,行爲惡劣,不言可喻,只要遇到公務員不順他意,就以陳情、書狀污辱,還預謀僞造本票、印鑑,浪費行政、司法機關無數人員寶貴時間,而王父、繼母數年來,日夜纏訟耗費晚年時間,共計僞造16張本票,其中有8張聲請本票裁定成功,當中3張聲請強制執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