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規定!南澳神秘沙灘出現衝浪客 宜縣府:可開罰

2日宜蘭縣南澳神秘沙灘卻出現數名衝浪客在大海波濤下從事衝浪遊憩行爲。(民衆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2日宜蘭縣南澳神秘沙灘卻出現數名衝浪客在大海波濤下從事衝浪遊憩行爲。(民衆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行政院於日前禁止沙灘車進入宜蘭縣南澳神秘沙灘載客營業,因此沙灘車變少了,但2日卻出現數名衝浪客在大海波濤下從事衝浪遊憩行爲。宜縣政府表示,南澳沙灘全年禁止衝浪,針對違反者可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開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有民衆目擊2日上午7時許,10餘名衝浪客出現在南澳神秘沙灘,一行人把車子亂停在沿海路邊就跑到沙灘北側衝浪;因瑪娃颱風剛過境,海面仍捲起一波波大浪,看着衝浪客在海上載浮載沉,極度危險!

縣政府工商旅遊處表示,依照「宜蘭縣南澳地區水域遊憩活動範圍及相關限制事項」,南澳海域全年禁止游泳、衝浪及水上腳踏車;其餘水域遊憩活動,含SUP、獨木舟等,每年4月至9月可進行,10月至隔年3月禁止。

另外,當中央氣象局發佈海上或陸上臺風警報、超大豪雨特報或長浪警戒時,警戒區域包含宜蘭縣,該區水域全日禁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違反規定將可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規定,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工旅處進一步說明,南澳海域禁止範圍,北從宜蘭縣烏石鼻、南到花蓮縣和平溪口,轄管海域自高潮線向海延伸400公尺範圍。且南澳水域均爲無人看管水域,中、低風險活動項目及時間並非代表沒有風險,民衆從事水域活動應注意氣象局海象即時訊息,並考量是否具備專業知識、基本體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