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變換車道導致3車連環撞 國一北53.7K車禍 2人送醫

國道1號北向53.7公里桃園路段今天早上發生3車碰撞事故,疑似37歲黃姓男子駕駛營業大貨車變換車道不當碰撞到33歲謝姓女子駕駛的轎車,該轎車又撞上28歲林姓男子駕駛的轎車,其中陳姓男子、彭姓女子輕傷,詳細事故原因還需警方釐清。(翻攝照片)

國道1號北向53.7公里桃園路段今天早上發生3車碰撞事故,疑似37歲黃姓男子駕駛營業大貨車變換車道不當碰撞到33歲謝姓女子駕駛的轎車,該轎車又撞上28歲林姓男子駕駛的轎車,其中陳姓男子、彭姓女子輕傷,詳細事故原因還需警方釐清。

國道警察局一大隊指出,接獲桃園市110通報,今天9時33分有3部車事故,其中1部自小客車逆向停於中線車道,立即派遣巡邏車並通知交控中心、緩撞車及救護車前往。現場於10時6分排除,現場2名傷者送林口長庚醫院,3駕駛酒測值均爲0。

警方呼籲,用路人養成跨越車道就打方向燈的習慣,以免發生事故,並表示只要是由行駛之車道跨越穿越虛線或實線至另一車道,就是變換車道的行爲,依規定即應顯示方向燈,違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舉發。裁罰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