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大亨洗錢案 61人繳庫1.5億換緩刑

嘉義富商蕭世耀(前者)於賭博、洗錢等案爆發後獲得交保。(本報資料照片)

嘉義富商蕭世耀、賴朝興被控經營博弈網站、兩岸地下匯兌,非法獲利37億餘元,全案61名被告共繳交公庫1.5億餘元,其中蕭男、賴男各繳交2300萬元、7500萬元後,嘉義地院依《洗錢防制法》、《刑法》賭博罪將蕭世耀等人輕判4至6月徒刑,並均宣告緩刑2年。因全案被告、檢察官都未上訴,全案確定。

蕭世耀受訪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全案相關人都不上訴,謝謝各界關心。

判決指出,賴朝興在嘉義市垂楊路創設「順泰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蕭世耀、蔣振銘是董事,以科技公司掩護網路博弈事業。

2013年蕭與賴再創辦捷豹集團臺灣總管理處,旗下有多家子公司各負責美工平臺、客服、程式設計、網路雲端服務、金流等業務,並跨足兩岸地下匯兌。

檢調偵辦時估算該集團自2013年至2019年底從大陸地區金融帳戶收付賭金,再分批透過地下匯兌將境外賭金匯回臺灣,博弈、兩岸匯兌洗錢非法獲利37億餘元。

嘉義地院依賭博罪、《洗錢防制法》各判蕭世耀4月徒刑,緩刑2年,並沒收2000萬元犯罪所得(已繳回)及支付公庫300萬元;賴朝興2罪各判刑6月,緩刑2年,沒收7000萬元犯罪所得(已繳回)及支付公庫500萬元。

同案被告蔣振銘判刑6月、4月,緩刑2年,沒收1000萬元犯罪所得(已繳回)及支付公庫200萬元;郭文儒判刑6月、4月,緩刑2年,沒收1140萬元犯罪所(已繳回)及支付公庫200萬元。

檢方統計,全案61名被告合計繳回犯罪所得1億3578萬元,另外給付公庫的金額款項1961萬元,總計公庫應收款項共1億5539萬元。由於全案被告及檢察官均未提起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