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內亂罵正宮是「小三」女病患「指名道姓」這下栽了

病房內亂罵正宮是「小三」,女病患「指名道姓」這下栽了。(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女病患阿珠(化名)爲證明自己不是小三,在高市某醫院病房內公開澄清,指名道姓指阿泰(化名)的妻子是小三,卻不知道阿泰已再婚,氣到現任妻子依依(化名)報警提告;法官依犯誹謗罪,判處阿珠(化名)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阿珠(化名)去年7月29日下午1時50分許,在高雄某醫院2樓病房,當場發表「各位同學我不是阿泰(化名)的小三,他的小三現在在班上,現在是他的老婆」等言論,指摘阿泰妻子依依(化名)介入他人婚姻,氣到依依報警提告。

阿珠到案後坦承有說過「各位同學我不是阿泰的小三」之言論,但矢口否認毀謗之犯行,辯稱沒有說「阿泰的小三現在是他的老婆」、「他的小三現在在班上」這些話,也沒有講是誰或誰的老婆,不知道對方已再婚。

而阿珠的辯護人則辯護稱,阿珠當時主觀上認定阿泰的太太還是前妻,所以沒有誹謗依依犯意存在。

法官調查,依依結婚後,曾對病友發放喜糖,告知與阿泰結婚,經勘驗證人證述及雙方對話內容錄音檔案後,法官認爲阿珠顯然已知悉阿泰當時之老婆爲依依,因此不採信其說詞。

法官審酌阿珠不思以理性方式處理糾紛,僅因自身受質疑,爲求清白,即任意指述足以毀損依依名譽之事,顯乏尊重他人之法治觀念,誠屬不該,且犯後矢口否認犯行,供詞反覆,矯詞以辯,迄今猶未與依依達成和解或賠償所受損害,亦未獲得原諒,毫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法官依犯誹謗罪,判處阿珠(化名)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