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太期待房價降?虛坪改革砍浮濫公設 業者指仍看「總價」:僅帳面上公設比變少

內政部推動虛坪改革,第一刀就砍向停車位公設問題。停車空間定義爲專有部分後,雖嘉惠沒買車位的人,但有車位的民衆應會發現持有坪數大增,而政府管制虛坪之後,建商對於公設興建將更爲保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內政部長林右昌今天公佈虛坪改革方案,林右昌預估上路後,可將公設比合理降到25%至30%左右,希望減少不必要公設及虛坪。房仲業者表示,雖然「帳面上」公設比變少,但建商的必要建造成本還是存在,很可能反映在每坪單價上,亦即買房還是看「總價」,民衆不用對降價太過期待。

內政部的虛坪改革方案主要採取兩大策略,包含停車空間重新定義爲專有部分,及增訂管委會設置面積的合理標準。

林右昌表示,以現有規定,法定停車空間被列爲「共有部分」,部分開發商將大部分車道以公設方式登記,由所有購屋人共同分擔,沒買車位的人也要負擔車道公設;買車位的人,買了車位卻又要再負擔一次車道公設。未來法定停車空間改爲「專有部分」後,停車空間與居住公設就可以明確區分,並讓停車空間的負擔更加公平合理,這部分將透過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來達成。

林右昌也說,現有的免計容積空間有一個合計上限的規定,在扣除避難、救災及機電維生等空間後,如果還有餘額,部份建商就會以管委會空間名義,包裝成非必要的娛樂交誼等空間進行銷售,導至市面上只剩下高公設比的產品。本次改革方案,增訂管委會設置面積的合理標準,並訂出上下限規定,避免浮誇不實用的公設。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認爲,停車空間登記制度改革、增訂管委會空間設計標準兩大方向是目前影響較小的改革方式,其中停車空間定義爲專有部分後,雖嘉惠沒買車位的人,但有車位的民衆應會發現持有坪數大增,而政府管制虛坪之後,建商對於公設興建將更爲保守。

信義房屋專案經理曾敬德說,虛坪改革如果真的上路後,公設比可望漸趨合理,但開發商也會試算,怎樣纔不會影響整個案件的總銷售金額,這像是一道數學題,雖然「帳面上」公設比變少,但建商的必要建造成本還是存在,很可能反映在每坪單價上,亦即買房還是看「總價」,民衆不用對降價太過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