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當店老闆心存僥倖酒駕 全身酒氣還騙警沒喝酒

便當店老闆說沒喝酒,想矇混過關,員警用探測棒測試整根亮紅色燈警示。(翻攝影片)

便當店老闆說只喝2罐啤酒,但酒測值0.44毫升,已構成刑事犯罪。(翻攝影片)

政府不斷宣導酒後不要騎車,就是有人心存僥倖,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一間便當店的老闆,上月25日與朋友在店內飲酒,結束後騎車返回新店住家,路程中因轉彎未打方向燈遭警盤查,員警聞到酒味後,測得酒測值0.44毫克,隨即被上銬依違反公共危險罪送辦。

61歲翁姓男子,案發當天下午5點多,因朋友到店內聊天,兩人喝了些許啤酒,騎車返家時,因轉彎未打方向燈,被巡邏員警攔停,過程中身上飄散出酒味,員警詢問是否有喝酒,他告訴員警「沒有喝酒」,以爲能矇混過關,員警先以探測棒測試,結果整根亮紅色警示,他說只喝2罐啤酒,但酒測值0.44毫升,已構成刑事犯罪。

翁男在路邊打電話請家人將機車騎回家,隨即被上銬帶回警局。警方呼籲,民衆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方能保障自己與用路人的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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