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正宮給1千萬!威脅曝光17部摩鐵性愛片 囂張小三慘了

桃園市王姓女子與已婚陳姓髮廊老闆曾交往2年多,期間多次開房間,王女後來竟恐嚇其邱姓妻子要拿出1000萬,否則公開不雅影片等,反遭妻子提告侵犯配偶權。(賴佑維攝)

桃園市王姓女子與已婚陳姓髮廊老闆曾交往2年多,期間多次開房間,陳男聽信投資等給予630萬現金。王女後來竟恐嚇其邱姓妻子要拿出1000萬,否則公開不雅影片等。妻子反提告侵害配偶權、恐嚇民事求償,法院判王女賠償25萬元。

邱姓妻子向桃園地院提告,主張王女是誘惑男人並藉以騙取錢財慣犯,丈夫在網路認識她後,在2016年3月2人先在蘆竹區1間汽車旅館開房間,一直到2018年都曾多次前往宜蘭、桃園的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已經侵犯其配偶權。

此外王女還基於恐嚇取財意圖,2018年10月數度傳訊息「恩愛的性愛影片鹹溼的對話您想看嗎?」、「妳就等着被人公開妳的房事」、「我看妳17部也紅翻天了」,並要求邱女管好先生、1000萬本票,先生還要帶着本票面對女方家長。

王女則稱,僅有發生過1次性行爲,還是被強迫,她也是受害者,另外事發至今已經超過2年侵權行爲時效。恐嚇的言論則是邱女的丈夫撰擬,目的是希望2人離婚,並無恐嚇取財意圖,且邱女收到訊息並無心生畏懼。

不過法院詢問陳姓丈夫,陳男稱,妻子一直到王女傳訊息時才知道婚外情,陳男也稱2人士合意性交,加上蘆竹首次開房間後,又多次在桃園、宜蘭開房。因此法院認爲距離妻子之情到提告時,時效並未超過,此外若真的是被性侵,後續王女也不可能主動邀請陳男外出,顯然是臨訟卸責之詞。

法院審酌2人交往2餘年、性行爲約10次,判賠精神慰撫金20萬元,另恐嚇部分慰撫金5萬元,共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