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飛機還快?網傳國道開車飆速402公里影片 警方調查結果出爐

爆料公社日前有民衆轉PO出一段於國道開車影片,只見影片中時速數字自274一路狂升加速,最高一度達到402公里,在網路上一度造成討論,不過今國道警方迴應,經調查發現該影片攝自去年3月,並無超速至402公里情形,實際未達200公里,是透過後制調整數字,40歲的戴姓男子遭警方依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本月4日有民衆發文寫下,「國道警察看一下 這表是真的還快樂表呀?還可以飆到400,發文的還炫耀連假半夜都沒有紅斑馬,超好飆」,該影片引發網友討論。

國道警表示,有關網路流傳影片,1輛轎車以時速402公里在國道高速行駛,罔顧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因該行爲顯涉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嫌,立即展開調查,經調閱相關資料終將犯嫌查緝到案說明。

國道警經調查發現,該影像約在去年3月初所拍攝,地點位於國道3號高原路段,當時並無超速402公里情形,實際的時速尚未達200公里,爲追求點閱率故以軟體後製這不實超高速影片,並上傳個人FACEBOOK及IG後,遭他人轉傳至其他社羣網站,40歲的戴姓男子警詢後依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超高速行駛嚴重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最高可處以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另有關飆速、競駛、逼車等危險駕駛行爲,將會涉嫌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呼籲請勿在網路散播不實影片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並請用路人駕車應遵守交通法規,以維護行車安全,切勿挑戰警察執法決心。

爆料公社日前有民衆轉PO出一段於國道開車影片,只見影片中時速數字自274一路狂升加速,最高一度達到402公里,在網路上一度造成討論。圖/翻攝自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