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行動上網量用不完可延到下月使用?NCC:可進行檢討

臺灣電信資費太貴?NCC主委詹婷怡:可檢討不合理之處。(圖/記者林睿康攝)

記者林睿康/臺北報導

「吃到飽」資費太高,有許多消費者選擇有上網量的方案,但是每個月若沒有用完,等於白白送給電信業者民進黨立委陳歐珀今天(6日)在交通委員會表示,以日本爲例,如果用戶契約每個月上網量是5GB,但若這個月只用了3GB,剩下的2GB可累積到下個月,可使用7GB。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迴應,將邀集業者進一步檢討行動通訊費率不合理之處。

立委陳歐珀6日在交通委員會指出,臺灣的電信資費相較其他國家還是偏高,以臺灣目前的薪資所得來看,仍有降價的檢討空間。NCC主委詹婷怡迴應,上週已經宣佈逐年調降行動通信網路接續費,將從2016年的每分鐘1.15元,逐年調降爲2017年的0.965元、2018年的0.811元、2019年的0.680元和2020年的0.571元。詹婷怡說:「我相信這個某種程度會反映在業者的電信資費上。」

不過陳歐珀進一步表示,國人對於手機費用,覺得最不合理的地方就是網外通信的費率,其次是上網費率,第三則是手機撥打市話的費率,而國內電信公司淨利高達30%到40%,「根本是一個把臺灣人民肥羊宰的暴利產業」。

陳歐珀說,以日本爲例,如果用戶契約每個月上網量是5GB,但若這個月只用了3GB,剩下的2GB可累積到下個月,可使用7GB,但是在臺灣,消費者每個月若沒有用完,等於白白送給電信業者。

詹婷怡迴應,將邀集業者進一步檢討行動通訊費率不合理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