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名勝不動明王石窟損壞誰修 中央、地方踢皮球

臺北市北投不動明王石窟1998年公告爲市定古蹟,近期屋頂坍塌,市議員陳重文擔心正值颱風季,風雨一來恐損壞古蹟。(臺北市議員陳重文研究室提供/遊念育臺北傳真)

臺北市定古蹟「北投不動明王石窟」坐落在國有地,國產署曾因未盡修繕責任,遭北市文化局依《文資法》處30萬元罰鍰,市議員陳重文最近發現,不動明王石窟又有損壞,文化局則稱與國產署官司判決出爐後再修復,陳重文不滿炮轟,古蹟已殘破不堪,中央、地方別互踢皮球。

位在北投區杏林巷的不動明王石窟,1998年被公告爲市定古蹟,爲臺灣較少見的佛教石窟,日據時代北投就是溫泉勝地,1925年時日本人佐野莊太郎爲祈求經營的星乃湯溫泉生意興隆,建立一個神像石窟,後來也成溫泉產業的守護神,雖然坐落範圍屬於國有地,但陳重文指出,根本沒有固定維護,全都靠志工管理。

陳重文最近發現,不動明王石窟涼亭本體已出現漏水、坍塌情況,還有手水舍也有損毀,他擔心正值颱風季節,一旦出現大風雨恐毀損古蹟,文化局應儘快要求國產署改善。

文化局迴應,不動明王石窟在2016年曾損壞,市府多次發函國產署要求改善,對方卻消極以對,未提送任何修復計劃,依《文資法》開罰30萬元,成爲首件文資主管機關開罰公部門案例,國產署不滿提起上訴,因與國產署的官司還未有結果,希望等判決確定再修復。

陳重文痛批,等到判決下來再維修,古蹟恐怕已殘破不堪,中央、地方不要再互踢皮球,爲避免參觀民衆受傷及保持古蹟完整性,他要求文化局先代墊修繕費用,待官司有結果再向國產署要修繕費用。

文化局副局長田瑋承諾,將在1個月內完成修復。當地居民說,石窟屬於開放參拜空間,雖然近期參拜的人不多,但已成爲北投名勝景點,常有觀光客來拍照、打卡,希望政府能好好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