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女科員慘了! 檢調認販毒嫌疑重大 恐面臨10年重罪

北市女科員慘了! 檢調認販毒嫌疑重大,恐面臨10年重罪。(翻攝畫面)

臺北市政府爆發女科員販毒案!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劉姓女科員,涉嫌於今年1月間販賣第二級毒品大麻,面交毒品的地點還大膽地選在北市府大門口附近,警方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北檢6日指揮台北市警大安分局兵分3路搜索搜索劉女辦公室座位及住處,依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拘提劉女及周姓男友2人到案。檢察官復訊後,認爲劉女涉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周男涉犯轉讓、持有第二級毒品罪,均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且事證已明,諭令劉女、周男各以20萬元交保。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販賣第二級毒品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因此劉女恐怕將面臨10年以上徒刑重罪。

另周男涉犯轉讓第二級毒品,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他持有第二級毒品罪,則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據瞭解,今年1月間,大安警分局臨檢發現1名男子持有二級毒品大麻,該男子聲稱是跟劉姓女子購買,警方溯源追查,竟發現「上游」毒販劉女是臺北市政府女科員,甚至兩人面交毒品地點在臺北市政府大門附近。

警方報請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檢警兵分3路搜索,搜索地點除了劉姓女科員位於北市府的辦公室位置外,還包括她與周姓男友的住處,查扣數十公克大麻及吸食器,並以毒品案被告身分拘提2人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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