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列管新興煙品 本週上路

爲彌補自治條例上路前的空窗期,北市制定「臺北市政府機關學校禁用新興煙品實施要點」,預計本週公告後上路。(本報資料照片)(吸菸有害健康)

電子亂象越來越多,卻無法可管,「臺北市電子煙管理自治條例」預計在下會期才送議會審查,被議員質疑立法龜速,爲彌補自治條例上路前的空窗期,北市制定「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禁用新興煙品實施要點」,預計本週公告後上路,明確規範市府各機關和學校內,禁止使用新興煙品。

歐盟檢驗發現電子煙含有超過41種有害物質,容易引起肺部發炎過敏產生哮喘,新興煙品「加熱煙」也未納入法規管理,因此,北市衛生局爲維護民衆健康,明確規範北市府各機關、學校範圍內禁止使用新興煙品,並在10日市政會議通過實施要點,預計本週公告後,發函給各單位上路實施。

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科長林夢蕙表示,「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禁用新興煙品實施要點」規範的範圍比較廣,除電子煙外,所有的新興煙品都納入列管,例如,近年相當流行的「加熱煙」。

北市法務局指出,爲彌補自治條例上路前的空窗期,衛生局特別制定此要點,在自治條例正式上路後,就會廢止;北市衛生局表示,已橫向聯繫各局處權責分工,共同減少電子煙等新興煙品對青少年市民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