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裡長做傳單酸對手「變色龍」遭訴 他出庭喊冤:有查證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市北投區溫泉裡裡長許智全,涉於去年9合1選舉期間,印有徐姓候選人照片並以「變色龍」、「爲了選舉雙重黨籍,欺騙選民,黨籍搖擺」等醜化文字製作傳單,再以1000元代價請莊女投遞到里民信箱,被依選罷法起訴。今(11日)士林法院首開庭,許否認犯行,強調有查證,更聲請傳喚證人作證。

許智全否認犯行表示,製作傳單前有求證且看過國民黨、民進黨黨員名冊,確實有徐金生候選人資料,強調其製作文宣並無不實,徐金生確實是雙重黨籍。

▲北市北投區溫泉裡裡長許智全,涉於去年9合1選舉期間,印製傳單稱競爭對手徐姓候選人是「變色龍」擁雙重黨籍遭訴 。(圖/記者黃宥寧攝)

同時解釋,國民黨與民進黨是剛性政黨,無法同時入黨,徐約2006年入國民黨,2021年未退黨又加入民進黨,而北投區里長候選人都是以無黨籍參選,他與徐也是以無黨籍參選,徐不是民進黨徵召的無黨籍候選人。

▲許智全製作文宣指涉徐姓候選人是擁國民黨、民進黨「變色龍」。(圖/民衆提供)

許委任律師稱,檢方偵查時有函詢國民黨、民進黨徐金生是否爲兩黨黨員,兩黨均回覆「是」,雖文宣上加入兩黨順序有誤,但並不影響民衆對徐的評價,也沒有影響其名譽,並稱「徐若要發揮雙重黨籍好處,一定要用無黨籍參選」。

法官當庭提示證據,如許智全得票1498、徐得票1454票、林杏兒因不實傳單內容「市長投蔣萬安、議員投林杏兒、里長投友黨許智全」去年11月曾到派出所報案三聯單、擬參選人被傳疫情兼趴趴走新聞截圖等,許回法官認與本案無關。

其辯護律師也聲請傳喚證人,用以證實許智全有查證徐金生爲雙重黨籍;公訴檢察官則聲請函詢國民黨、民進黨,許智全是否曾詢問過徐金生爲黨員、保有黨籍,並請辯護人釋明爲何證人可以釐清徐是否爲雙重黨籍。

落選的徐金生到庭說,要加入什麼黨是民衆自由,反倒是選舉前,國民黨公文稱「市長投蔣萬安、議員投林杏兒,里長投友軍許智全」,這纔是真的嚴重造成選舉不公。

檢方起訴理由指出,根據傳單、監視器畫面、里長選舉公報等,認徐明明是以無黨籍參選,但傳單指摘徐「先加入民進的,再加入國民黨,爲選舉雙重黨籍」爲不實內容,依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04條第1項之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以文字傳播不實之加重毀謗罪,將許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一重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以文字傳播不實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