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見騎士「下面一包怪怪的」 逮人查獲兩把刀

楊姓男子日前騎車在外趴趴走,腳踏墊上卻擺放不明黑色袋子,北市文山一復興派出所長林卷億正巧跟同仁在外巡邏,認爲怪異上前盤查,赫然發現袋子裡是西瓜刀和菜刀。警問用途和事由,他交代不清,也不配合說明,警方只好帶回派出所依社維法裁罰;有趣的是,楊男騎車被攔的地點就在派出所旁,不用一分鐘就到所製作筆錄。

文山一分局復興派出所長林卷億和警員張嘉訓日前凌晨1點多在外執勤,當時在派出所斜對面的全家超商巡簽完畢,張員眼尖發現,停在木柵路一段、派出所旁邊等紅燈的機車騎士腳踏墊上物品怪異,懷疑可能是球棒告知所長,2人前往瞭解。

盤查瞭解騎士是楊男(50歲),警問袋子裡面是什麼,經他同意打開,發現袋子裡面不是球棒,而是西瓜刀和菜刀,警問爲何攜帶?楊男供稱刀子是朋友的,只是正好要騎車拿去還給他,警再問朋友是誰?住哪裡?楊男卻不配合交代,甚至說「不知道」。

警方認定他無故攜帶刀械,將他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並查扣2把刀,依社維法第63條「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處以3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警方日前在派出所旁邊,盤查一名機車騎士無故攜帶西瓜刀和菜刀,當場查扣並帶回派出所開罰。記者翁至成/翻攝

復興派出所長林卷億(左)、警員張嘉訓(右)日前在派出所旁邊,盤查一名機車騎士無故攜帶西瓜刀和菜刀,當場查扣並帶回派出所開罰。記者翁至成/翻攝

北市警方日前在派出所旁邊,盤查一名機車騎士無故攜帶西瓜刀和菜刀,當場查扣並帶回派出所開罰。記者翁至成/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