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車車窗遭吊臂砸破 職安署:起重機違規致重大職災送辦

一輛公車今早11時許行經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突遭對向施工的起重機吊臂碰撞,其左側車窗玻璃碎裂,所幸無人員傷亡。聯合報記者李隆揆/翻攝

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今天發生公車車窗遭吊臂砸破事故,勞動部職安署說,勞檢機構已將移動式起重機作業列爲監督檢查重點,若違規使用致重大職災將移送地檢署究責,籲僱主遵循法規。

臺北市警方上午近11時獲報,中山北路2段與民權東路口發生工安意外,1輛公車停等紅燈時,車窗遭對向工地吊車吊臂砸破,無人員傷亡。

職安署今天晚間發佈新聞稿指出,爲了防止移動式起重機作業發生危害,應該於事前調查起重機作業範圍地形、地質狀況、作業空間、運搬物重量與所用起重機種類、型式及性能等,並適當決定移動式起重機作業方法、吊掛方法及運搬路徑等。

職安署表示,臺北市今天的事故經北市勞動檢查處初步檢查發現工程單位未依前述規定辦理,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將處以新臺幣3萬至30萬元罰鍰。

職安署指出,事業單位可參考勞動部所訂「起重機具作業安全管理計劃(範本)」訂定,並令工作者確實遵循,另外移動式起重機或塔式起重機臨路作業時,如果作業區域涵蓋道路也應檢具交通維持計劃向地方交通主管機關申請路權,不可因時間短暫等因素逕行作業。

職安署呼籲業者,勞動檢查機構除辦理起重吊掛作業安全宣導外,也將移動式起重機作業列爲監督檢查重點加強檢查,僱主不可心存僥倖,如果因未依規定辦理導致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時,將予以嚴處並移送地方檢察署依法究責,另起重機駕駛如有過失者也將逕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