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科員販毒停職仍可領半薪 周志宏:觀感不好

立委指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科員涉販毒,停職期間仍可領半薪,引發爭議。銓敘部長周志宏今天說,判決確定前,給半薪維持基本生活「還算可以」,但社會觀感當然不好,允諾將研議修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考選部長許舒翔、銓敘部長周志宏、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郝培芝等人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劃,並備詢。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質詢時指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日前有名女科員傳出販毒,事發後因該科員缺席考績會,沒有完成陳述及申辯程序,將移付證據給懲戒法院審理,並先停職;但依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停職期間仍可領半薪,是否符合社會觀感。

周志宏答詢時說,目前這案例還沒有判決確定,在判決確定之前先停職,給半薪是該科員的維持基本生活與適當保障,判刑確定前要推定爲無罪,這時候如果剝奪所有俸給會影響生活,「這部分目前認爲還算可以」。

周志宏表示,觀感上當然是不好,但這要看服務機關的選擇,因爲法律是規定「得」發給半俸,而不是「應」。林思銘說,雖然授權行政機關做決定,但會給首長太大權力,因此要更加審慎,盼考試院在3個月內研析是否有修法必要,周志宏則說,會研議。

另外,媒體報導,銓敘部擬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將甲等再區分爲「傑出」、「優良」和「良好」3個等級,現行甲等考績獎金1個月,但「傑出」考績獎金可拿1.5個月,「優良」可拿1.25個月,「良好」則爲1個月,藉此拔尖鼓勵優秀公務員。

民進黨立委陳俊宇質詢時,關注考績法新制是否能公平評鑑工作表現。劉建忻表示,還在徵詢各機關意見,草案還在銓敘部、還沒送到考試院。

劉建忻說,修法的出發點,是現行考績制度有很多人抱怨,不管怎麼分級都會懷疑有沒有輪流的問題,每年約有25%的人拿到乙等,考績獎金只有半個月,也有人認爲考覈不公平。草案構想中,大多數人都是「良好」、獎金1個月,等同現在的甲等。

劉建忻說,但草案中將「優良」、「傑出」的獎金再拉高,多數國家的考績都有拔尖的效果;草案構想得到很多不同意見,銓敘部會納入參考,修法沒有時間表,會審慎研議各界意見後,再看怎麼修或要不要修。

劉建忻指出,現在制度也有滿多人抱怨,因此試圖做調整,但前提是考績獎金的總支出不要減少,但也不要過度增加,因此會調整內部結構的合理性,媒體報導指會減福利、減待遇,完全沒有。

劉建忻表示,大家擔心「優良」、「傑出」集中在高階文官或主管身上,修法時一定會考量,希望能讓同階跟同階比較,而不是低階跟高階比,現在考績比較多抱怨的就是低階人員,因爲覺得自己常常輪乙等、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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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指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科員涉販毒,停職期間仍可領半薪,引發爭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