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男友開副本...4臉友附和「公交車認證」!她火大開告 結局曝

花花看到阿杰等人的貼文、留言之後,火大提告。(圖/示意圖,無關本案/翻攝pakutaso)

記者林昱萱/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男子「阿杰」(化名)跟女子「花花」(化名)是前男女朋友,但他因爲懷疑女友劈腿,就在臉書上PO文辱罵對方,「肌(應爲:飢)不擇食」等語,同時也上傳對方的生活照,而阿杰的朋友看到之後,也在該貼文留言附和。不過,由於幾人的行徑都已經觸法,因此臺中地院審理後,依法對阿杰、阿杰朋友們做出判刑。

判決指出,阿杰與花花是前男女朋友,但因爲阿杰懷疑花花在與其交往期間,就另結男友,因此心生不滿,竟就在臉書張貼,「拜託妳下次如果要劈腿的話,可以麻煩不要只顧着春心蕩漾、肌(應爲:飢)不擇食,好嗎?...」同時還張貼對話紀錄、花花的生活照,因此方式毀損花花的名譽

此外,阿杰的4名好友看到貼文之後,也在該貼文底下留言,「婊子世界我們真的不懂」、「破婊一枚+1」、「公交車認證」、「綠茶婊」等語。對此,阿杰辯稱,自己只是陳述事實,而花花也確實有劈腿,但法官認爲,倘若花花確實有劈腿之行爲,但其私生活公益無關,阿杰也不該任意轉述。

另外,阿杰的好友之中,僅有一人坦承犯行,其餘3人均辯稱,只是單純迴應文章,但法官認爲,幾人的行徑確實都已經損害花花之名譽,因此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阿杰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一日,而其中一名臉書網友則被依公然污辱罪,判處罰新臺幣2千元;另三名臉友則各被處新臺幣4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