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臺中同淪街友…他酒後暴怒猛揍49下打死同鄉 辯想「打醒他」

臺中黃姓街友因口角活活打死廖姓街友,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成臺中地院第2件由國民法官審理案,中院今開庭,黃辯稱是氣廖拿錢買酒,求好心切纔想「打醒他」,應僅構成傷害致死罪,檢察官則認爲黃往死裡打,手段兇殘,把廖打到皮開肉綻、腦溢血,顯有殺人故意,法院明將科刑辯論。

臺中地檢起訴指出,黃男(61歲)2022年11月5日在東區富臺東街國宅外,酒後因「請抽菸、喝酒」和廖衝突,黃徒手痛毆還拿米酒玻璃瓶朝廖頭部攻擊,酒瓶硬生生被打碎,現場也留下大灘血跡,偵結依殺人罪起訴黃。

中院今開庭,檢方多次播放當時監視器,畫面清楚拍下黃朝廖痛毆,拿米酒瓶敲頭後,又揮拳揍頭臉,廖整個人倒地後,黃還以左手扶着牆壁,雙腳輪流猛力狠踹廖,見對方滿臉也不停止,72秒內攻擊49下。

公訴檢察官陳隆翔論告指出,黃男當時往死裡打,手段兇殘,不僅僅是傷害意思,造成廖男腦溢血、呼吸衰竭死亡,經解剖鑑定也發現廖頭、臉多處縫合的撕裂傷,顯然是遭黃打到皮開肉綻,現場目擊民衆第一時間也驚呼「要打死人了」等語。

陳認爲,黃男手段兇殘、廖傷勢嚴重及目擊民衆態度,均可證黃有殺人的間接故意,且黃1994年就曾因朝人搧耳光、用力推,害對方向後摔撞到頭死亡,因此被依傷害致死判3年9月,清楚行爲違法,認爲構成刑法第271條殺人罪,且無心智障礙、精神缺陷,不應依刑法第19條減刑。

公設辯護人樑乃莉爲黃男辯護說,黃是高雄新興人,50歲北漂臺中就業認識同是高雄人的廖男,2人有同是天涯淪落人情誼相識成朋友,黃在工地上班日薪1000元至1200元,還會買菸、酒請廖,另外拿200元至300元的生活費給他。

樑說,當天事發前2人喝酒還算愉快,後黃見廖拿給他的生活費去買米酒,因考量廖曾心肌梗塞且喝酒傷身,要他改喝保力達,結果雙方纔因此起口角,黃是基於關心廖,求好心切才生氣,另黃雖在72秒內攻擊廖49下,但廖無明顯瘀腫,顯然力道有限,應是第一下拿酒瓶敲頭致命。

樑認爲,黃並無殺人犯意,但黃自始至終均坦承傷害致死,表示願接受法律制裁,要入監深深悔悟過錯。審判長諭知明天上午續行審理程序,由檢辯就科刑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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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拿米酒瓶敲廖男頭,並在72秒內攻擊對方49下奪命。圖/報系資料照